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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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质
、申请人须知
??? 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TSZS006-2003(一式四份);??? 2、企业概况说明(一份);??? 3、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一份);??? 4、企业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一份);??? 5、企业质量管理手册(一份);??? 6、人员资质证件(原件提交核实后复印件留一份)。
??? 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373号)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235号)第二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申请表???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TSZS006-2003(下载)
、流程图 (一)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提交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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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或者不受理):在个工作日内,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申请书和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发出《受理(或者不受理)通知书》。
↓(受理)
()完成试生产并约请鉴定评审:申请单位根据《受理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试生产,并约请有资格的评审机构进行现场鉴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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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受约请后,评审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实地鉴定评审,在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包括实地鉴定评审和整改报告确认)后,在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并提交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也可由申请单位提交送达)。
? 经实地鉴定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应当在6个月之内完成整改,并约请整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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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许可证或者出具不许可通知书: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在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工作,向申请单位作出是否的决定或者出具不许可通知书。许可的
五、许可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六、复查换证
设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七、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如因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化,应当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下载)、《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下载),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发证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已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八、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
九、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的设计单位资格许可项目及其程序和要求(链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及设计文件许可程序和要求”):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设计资质;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设计资质;
(三)利用分析设计方法(SAD)设计的压力容器设计资质。
(四)长输(油气)管道(GA类) 设计资质;
(五)工业管道(GC类的G1级) 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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