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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 1301-2012 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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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64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1301—2012

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Limitsforexhaustgassmokeofinusevehiclesequippedwithcompressionignitionengineinlug-downmode

2015-01-01实施2012-11-02发布

2015-01-0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DB35/1301-2012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2

5测量方法 3

6检测结果判断 3

7标准实施 3

I

DB35/1301-2012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卫东、蔡如钰、林云萍、陈伟立、陈文田、赵扬。

II

1

DB35/1301-2012

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400kg、最大设计速度大于或者等于50km/h的在用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紧密型多驱动轴或全时四轮驱动的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T241-2005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

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3847-2005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压燃式发动机

采用压燃原理工作的发动机。

3.2

轻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M1类、M2类、N1汽车。

3.3

重型汽车

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汽车。

3.4

M1类、M2类、N1汽车

M1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000kg,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

2

DB35/1301-2012

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2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000kg,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

N1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000kg,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3.5

第一类车

设计乘员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2500kg的M1类车。

3.6

第二类车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

3.7

基准质量(RM)

整车整备质量加100kg质量。

3.8

最大总质量(GVM)

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4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4.1根据车辆生产日期划分,不同类型汽车的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适用限值类别

车型

光吸收系数(k)≤

轻型车

重型车

0类限值

2000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和2001年10月1日以前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2001年9月1日以前生产的重型汽车

2.13m1

I类限值

2000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和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2001年9月1日起生产的重型汽车

1.86m1

II类限值

2005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和

2006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2004年9月1日起生产的重型汽车

1.39m?1

3

DB35/1301-2012

4.2车辆预检和筛选要求

4.2.1车辆预先检查要符合GB3847-2005附录J中附件JA规定的预检要求。车辆预检不合格,不进行检测。

4.2.2受检车辆在功率扫描过程中测得的实际最大轮边功率值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标定功率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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