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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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版本: 2016-06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制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现场工作组
2.3 应急专家组
2.4 省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
3 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响应分级
3.2 预警行动
3.3 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Ⅰ、Ⅱ级响应
4.3 信息发布
4.4 应急暂停与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救援总结
6 预案管理
7 附 件
7.1预案编制依据
7.2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及等级划分表
7.3预警公告和事故报告内容
7.4应急保障相关信息表
7.5预案简化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省安全监管局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应急处置职责和响应程序。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施救方针和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平战结合的应急机制。
1.3编制依据
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预案,详见附件7.1。
1.4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过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过程)、金属冶炼(生产过程)发生的下列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1)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2)超出省辖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省辖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3)根据上级指示或省安全监管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相关业务处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局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处置)。
(1)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事故信息,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接收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示,传达上级和局领导批示和意见并督办落实;本局应急处置后勤综合保障。
(2)政策法规处:负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接收处置事故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告,并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与预测预警工作;在省政府新闻办指导下,协助地方政府发布事故信息。
(3)相关业务处室:安全监督管理一处、二处、三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具体包括提供事故单位业务信息;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向省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务等。
(4)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工作;协调、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参加事故抢险救援;提拱救援装备联络方式等信息。
(5)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建立省化学品基本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救援提供相关信息。
2.2现场工作组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工作组,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救援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省安全监管局设立省安全生产专家库,根据救援需要,通知有关专家参加救援,并成立应急专家组。应急救援专家主要职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和审查。
2.4省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省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履行相关职责。
3预警与信息报告
3.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详见附件7.2。
对应上述等级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Ⅳ、Ⅲ、Ⅱ、Ⅰ级。
3.2预警行动
根据事故发生形势分析,对有可能启动Ⅳ、Ⅲ、Ⅱ、Ⅰ级响应的事故,发布预警,并分别用蓝、黄、橙、红色标识。
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向社会发布事故红色、橙色预警公告。预警发布的同时,通知省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专家和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公告内容详见附件7.3。
3.3 信息报告
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下列事故信息:一般及以上事故信息;可能造成较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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