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部门请假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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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请假条
篇一:学生会部门请假条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汇景实验学校学生会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方便学生会成员合理安 排时间、保持工作和学习的平衡发展,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成员在日常的工作、会议、值班、活动时需准时出 勤,如确实不能到位,需依照本请假制度执行请假程序。本制 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执勤、各种会议及要求 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中的请假事宜。
第三条 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四条 主席部成员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团委书记, 团委书记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团委书记签字批准;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主席 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签字批准;干事请假的, 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 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长。审查后 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五条 学生会各成员每学期事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按照《学生 会奖惩细则》进行相应扣分,并要求写一份(转 载于:wWboThwiN.cOM 博 威范文 网:学生会部门请假条)检讨书。
第六条 没有请假、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 活动的,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按缺勤论,并按《学生会奖 惩细则》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一学期内累计三次缺勤者,给 予口头警告批评;累计五次缺勤者,给予学生会例会通报批评; 累计七次无故迟到或早退者缺勤者,视情况实行劝退制度。
第七条 请假条要正式,需注明请假的具体事由并要求书写规范, 格式不对者请假无效,当缺勤处理。
第八条 因病假不能参加会议(活动)不记入请假次数,但必须出 示有效证明。
第九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按缺勤计,并学生会例会通报批评; 主席部成员、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 对直接责任人视情况进行 相应处罚,并学生会例会通报批评。
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在学习成绩出现明显下降时,可以向学生会主 席部提出请假要求。每人每年最多告假10 天。学生会成员在请 假期间可以不参加各种常规工作,但需要参加全体学生会大会, 以免回到岗位后不能适应。学生会成员如在请假期间希望提前 回到岗位,可以向批假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 时间以不影响工 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 无特殊情况请假必须由本人请假,已请假但请假事宜未传 达到当天需要考核的部门或人员,责任由批假者承担;若他人 向你委托请假并且你已答应其委托事宜,但因自身原因未将请 假事宜传达到当天需要考核的部门或人员,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三条 因负责人通知失误而造成的旷会、缺勤、迟到等,由负责 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签到记录、请假条由秘书长整理存档。请假条须于值勤、 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长备案,秘书长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 第十五条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 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事后请假必须事前以口头通知或委托他人的形式向部长或 主席部成员的口头请假,事后两天内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 其负责人员审查,陈述请假事由。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 由其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勤记录;审查后认为事由不成 立的,按缺勤处理。
第十七条 学生会例会、部门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不得使用事后请 第十八条针对确实特殊的情况,可具体分析,酌情处理。
第十九条 请各部门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汇景实验学校学生 联合自治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汇景实验学校 学生联合自治会主席部 2012.1 附则 学生会请假事宜审批程序: (1)请假人员需要到部长或主席部成员处索取一张请假条; 由本人持填写好有请假条到其负责人员处审批签名;(3)负责人员审批后的请假条由本人立即交于秘书长存档; 以口头通知或委托他人的形式请假者,必须在事后两日内按以上程序补交请假条一张; 请假事宜由负责人员直接传达给负责考核的部门或人员。标准请假条格式: 请假条 填写时间: 姓名部门 职务 请假类别: 病假 事假 其他 请假理由: 请假时间: 审核意见 审批人签字 其他需说明事项(选填) 是否批准: 注:1、病假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交由秘书长存档。篇二:学生会部门请假条
写作无处不在,在这个文字愈来愈密集的社会,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读写技巧。精品学习网提高同学们的写作水平,特提供了校学生会成员请假条模板,希望能够对大家经后的学习和生活有所帮助。
2014校学生会成员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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