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心电图机检定装置量值比对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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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
心电图机检定装置量值比对实施细则
(草案)
组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导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2016年09月28日
目 录
比对目的 1
比对依据 1
比对实验室 1
比对的组织 2
比对设备 3
比对过程及方法 3
比对结果的处理 7
比对总结报告 8
比对结果评估应掌握的原则 9
附件1:心电图机比对记录 10
附件2:心电图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11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
心电图机检定装置量值比对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为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心电图机检定装置量值比对制定。并于2016年10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全体参与比对实验室代表参加的首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开始实施。
1.比对目的
心电图机是广泛应用于医疗临床的诊断仪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所列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其准确与否十分重要。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级法定计量机构均已建立此项标准装置。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心电图机量值比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科学的反映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心电图机标准装置的现状,了解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考察实验室的检定人员技术水平和执行检定规程的情况,从而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各实验室共同提高心电图机计量检定的水平,确保内蒙古地区计量技术机构量值的准确一致。为了保证本次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比对细则。
2.比对依据
2.1 国家质检总局第107号令《计量比对管理办法》
2.2 JJF1117-2010《计量比对》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43-2008《心电图机》
2.4 JJF1059-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3、比对实验室
3.1 主导实验室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医学工程计量中心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6号内蒙古计量测试研究院
邮编:010020
比对技术负责人:晓峰
电话:0471-6292375 传真:0471-6281156
3.2 参加实验室
1、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2、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3、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4、乌海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5、阿拉善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6、乌兰察布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7、锡林郭勒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8、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9、通辽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10、兴安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11、呼伦贝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12、满洲里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注:二连浩特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未建此项标准。
4.比对的组织
4.1比对组织者
比对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具体事务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安排。
4.1.1主要职责
负责对比对的全过程进行领导。负责组织比对技术方案的审定和比对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比对中的各方关系、审核、发布比对结果。
4.2比对实施者
比对工作由主导实验室负责实施,主导实验室由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承担。
4.2.1主要职责
负责比对技术方案的制定,提供传递标准并进行前期试验,包括传递标准的稳定性试验。组织比对的具体实施,确定比对时间表,解决比对中的各种技术问题,组织比对及结果的分析,起草比对总结报告。遵守并执行保密规定,在比对数据(或报告)尚未正式公布之前,对比对结果保密,不得泄露与比对结果有关的信息,以确保比对数据的严密与公正。
4.2.2 比对工作组:
组长:
姓名
单位
职务
郑红军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化学所所长
许春彬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化学所副所长
成员:
姓名
单位
电话
梁先红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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