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企业控标准(示例供参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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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标准
Q/**MC 1.2-2003
铝 合 金 门 窗
Aluminium doors windows
2003-12-25 发布 2004-01-01 实施
***门窗有限公司 发布
铝合金门窗
目的
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效益,特制定本企业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门窗产品的规格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各种铝合金门窗。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5823-1986 建筑门窗术语
GB/T 5824-198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 7106-2002 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7107-2002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7108-2002 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8484-2002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8485-2002 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9158-1988 建筑用窗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方法
GB/T 11976-2002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13685-1992 建筑外门的风压变形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13686-1992 建筑外门的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16729-1997 建筑外门的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16730-1997 建筑用门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 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178-19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J 118-19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JGJ 26-19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8478-2003铝合金门
GB/T 8479-2003铝合金窗
JGJ 113-200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规格型号
4.1 门窗洞口尺寸系列宜符合GB5824的规定。
4.2 门窗构造尺寸可根据门窗洞口饰面材料厚度、附框尺寸、安装缝隙确定。
材料
门窗用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见附录A。
5.1 铝合金门窗受力构件应经试验或计算确定。未经表面处理的门用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2.0mm;窗用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1.4mm。
注:受力构件指参与受力和传力的杆件。
5.2 表面处理
5.2.1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
品种 阳极氧化、着色 电泳涂漆 粉末喷涂 氟碳喷涂 厚度 AA15 B级 40μm~120μm ≥30μm 注:有特殊要求的按GB/T 5237选择。 5.2.2 黑色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应按GB/T 9799的规定进行表面锌电镀处理,其镀层厚度应大于12μm或采用GB/T 2518的材质。
5.3 玻璃
玻璃应根据功能要求选取适当品种、颜色。
玻璃厚度、面积应经计算确定,计算方法按JGJ 113规定。
5.4 密封材料
密封材料应按功能要求、密封材料特性、型材特点选用。
5.5 五金件、附件、紧固件
五金件、附件、紧固件应满足功能要求。
五金件、附件安装位置正确、齐全、牢固,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承受反复运动的附件、五金件应便于更换。
要求
6.1 外观质量
产品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他污迹。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表面平整,没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缺陷。
6.2 尺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按表2规定。
表2 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尺寸范围 偏差值 框槽口高度和宽度 ≤2000 ±2.0 >2000 ±2.5 框槽口对边尺寸之差 ≤2000 ≤2.0 >2000 ≤3.0 框对角线尺寸之差 ≤2000 ≤2.5 >2000 ≤3.0 框扇搭接宽度 ±1.0 同一平面高低差 ≤0.3 装配间隙 ≤0.2
6.3 玻璃与槽口配合
6.3.1 平板玻璃与玻璃槽口的配合见表3。
表3 平板玻璃厚度与玻璃槽口的尺寸 单位为毫米
玻璃厚度 密封材料 密封胶 密封条 a b c a b c 5、6 ≥5 ≥10 ≥7 ≥3 ≥8 ≥4 8 ≥5 ≥10 ≥8 ≥3 ≥10 ≥5 10 ≥5 ≥12 ≥8 ≥3 ≥10 ≥5 3+3 ≥7 ≥10 ≥7 ≥3 ≥8 ≥4 4+4 ≥8 ≥10 ≥8 ≥3 ≥10 ≥5 5+5 ≥8 ≥12 ≥8 ≥3 ≥10 ≥5 注:表中a—玻璃前部余隙或后部余隙;b—玻璃嵌入深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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