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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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 福建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
签署日期: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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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摘要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
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中存在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能。
3、截止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扣
划等情形,但由于距所送股份支付到账日尚有一定时间间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
给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扣划的可能。
4、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股价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
不确定的影响。
5、若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载方案获准实施,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
股比例将发生变动,但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
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动。
重要内容提示
一、执行对价方案的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
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 98,640 万股为基数,非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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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摘要
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2.2 股股票对
价,共支付6,336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法定最低承诺,
履行法定的义务,遵守限售相关规定。
(二)附加承诺
1、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
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
施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3、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
开发中心承诺将在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福建高速进行现
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8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7月5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3 日—2006年7月5日(期
间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申请相关证券自 2006 年 6 月 12 日起停牌,最晚于 2006
年6月21 日复牌,此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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