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标准.doc

发布:2017-11-04约4.6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广 州 珠 江 电 厂 企 业 标 准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标准 Q/ZD-212.39-2006 代替Q/ZD-203.08-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珠江电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珠江电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安生[1994]22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DL 408—91 GB 3787-83 JGJ 46-88 GB 3883.1-91(IEC 745-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广州地区劳动安全卫生考核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手持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工具”)系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用来做机械功的机器。它被设计成电动机与机械部分组装在一起,并容易被携带到工作场地及用手持或悬挂操作。 注:手持式工具可以装置软轴,其电动机是固定式的或是携带式的。手持式工具也可带有供装在支架上使用的装置。手持式工具也包括手扶工具。 基本绝缘:用来对带电部分提供防止触电的基本保护的绝缘。基本绝缘不一定包括仅做功能用途的绝缘。 附加绝缘:为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又设置的独立绝缘。 双重绝缘: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组成的绝缘。 加强绝缘:指用于带电部分的单一绝缘系统。它在规定的条件下,对防止触电具有与双重绝缘相当的防护程度。 Ⅰ类工具:指这样的一类工具——在这类工具中,它的防止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保护措施,即把可触及的导电部分与设备中固定布线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 Ⅱ类工具:指这样的一类工具——它的防止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这样的工具可为下列型式之一: 工具有坚固的基本上连续的绝缘材料外壳,除了一些小零件,例如铭牌、螺钉、铆钉等外,外壳遮封了所有的金属部分,这些小零件由至少相当于加强绝缘的绝缘与带电部分隔开;这样的工具称为绝缘材料外壳Ⅱ类工具; 工具有基本上连续的金属外壳,除了因不能采用双重绝缘而使用加强绝缘的那些部分外,在这类工具中全部使用双重绝缘;这样的工具称为金属外壳Ⅱ类工具; a)和b)组合的工具。 SELV)供电,工具中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 42V,或者,对三相电源来说,导线与中线之间的电压不超过24V,特低电压电路仅由基本绝缘与其它电路隔离。 42V,或者,对三相电源来说,在导线与中线之间不超过24V的公称电压,其空载电压分别不超过50V和29V。 规定的电压限值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安全隔离变压器是以它的额定电源电压运行的。 用保护阻抗器与干线隔离的做法排除在外。 4 选购和保管 4.1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4.2 购回的工具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详细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安全技术要求,使用部门(班组)领用工具时应查验上述资料齐全,否则不应领用,领回工具的部门(班组)必须将上述资料妥善保存好。 4.3 工具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4.4 工具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 5 安全技术管理 5.1 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5.1.1 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5.1.2 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5.1.3 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5.1.4 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按《不安全事件调查管理标准》程序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5.1.5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5.1.5.1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5.1.5.2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5.1.5.3 工具使用前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5.1.5.4 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5.1.5.5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5.1.5.6 操作者注意事项。 5.2 工具按照本标准进行编号,编号代码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加数字下标和顺序号组成:部门(单位)+分部+班组-顺序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