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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龙岩人民防空办公室.DOC

发布:2017-08-02约5.13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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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单位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完毕后,应在3天时间内,将质量验收 证明书送我站备存。 注册编号:闽人防龙岩质监( )号 五、质量监督措施 在巡回抽查、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 福建省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 (一)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将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二)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将签发局部停工指令单; (三)发现发生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将临时收缴事故责任单位资质证书; (四)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将通知人防主管部门和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包括全面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质量监督人员 本工程监督小组组成 单位工程名称 建 设 单 位 七、公开办事制度 勘 察 单 位 质量监督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 设 计 单 位 守行为,请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及时向我站举报、 监 理 单 位 投诉。 施 工 单 位 人防质监站龙岩分站地址: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莲花山公园旁) 电 话:0597-3298025 邮政编码:364000 质量监督工程师: (签名) 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龙岩分站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四份,质监站一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福建省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 (2)对建立单位质量等级核定程序进行检查 (3)系统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及工程项目质量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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