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措施》-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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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措施
【摘 要】本文通过笔者工程实践总结,针对建设工程计量支付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和管理,进行叙述分析。
【关键词】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措施
计量与支付是业主与承包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的重要措施,是对工程项目投资、进度、质量进行“三大控制”的必要手段,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明确指挥部、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使工程计量规范化、程序化,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及对本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
1.工程计量相关规定
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量。
1.1计量原则
(1)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2)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5)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对手续不齐全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6)工程的计量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
1.2计量的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相互吻合。
(2)工程计量只对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项目和已批复的变更设计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未进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项目和未批复的变更设计工程项目、承包人为方便施工所增加的工程及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不得计量。
(3)对无强度要求的已完工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且各种检测资料齐全,即可计量;对有强度要求的已完工分项工程,如浆砌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等,在砌筑、浇筑完成后不能立即计量,待强度实测数据达到技术规范的规定值时方可进行计量。
(4)计量的工程必须是合格产品,若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承包人必须无偿地进行修复。
(5)工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
(6)计量按批准的图纸经现场核实后进行,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长度、面积、体积都不予计量支付,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凡技术规范规定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有关支付项目中的工程和工作内容,均不单独计量。
(7)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1.3计量支付台账的要求
为保证工程计量的准确性,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做到计量结果真实可靠,不重不漏,应建立、健全工程数量台帐,加强台帐管理。
1.3.1工程台帐建立的依据
(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
(2)施工设计图(通过计算核实数量)。
(3)工程变更令。
(4)经审批的补充(完善)设计图(通过计算核实数量)。
1.3.2工程台帐建立的要求
要求承包人、监理组、指挥部设专人建立和管理台帐。
(1)首先按施工设计图认真清理,统计出设计工程数量,经核对无误后建立台帐。
(2)台帐按工程量清单细目编号及细目名称建立,若有变更新增项目,按新增细目编号及细目名称录入。
(3)工程台帐要求采用计算机管理。
2.计量方法与计量审核
承包人应对每月达到规定计量条件、需计量的工程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按规定进行计量。
2.1监理工程师在计量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对计量工程项目现场全面核实,检查和核对实地量测资料和数据与设计图纸或变更设计图纸相吻合,确认满足计量规定。
(2)检查现场记录资料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各种试验、检测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确认满足计量要求。
(3)按设计图纸或变更设计图纸计算、复核工程量。
(4)汇总有关数据,进行计量。
2.2总监代表处在审查计量报表时,应对计量工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对不合格和不真实的工程,不予计量。
2.3项目部工程处、合同处若发现计量工程有虚假成份时,有权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3.工程计量小数位数取舍规定
(1)以“m3”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除土石方工程(包括挖基)取整数外,其余项目均保留两位小数。
(2)以“m2”和“kg”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取整数。
(3)以“m”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除桥梁伸缩缝、桩基、钻取砼芯样、地质钻探、取样试验及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取两位小数外,其余项目均取整数。
(4)以“dm3”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保留两位小数。
(5)以“棵、次、个、块” 为单位计量的项目取整数。
(6)“金额”一律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4.工程月支付报表的报审
工程支付报表的报审程序:
(1)每月20日承包人和驻地高监办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所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21日承包人将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计量表》(一式一份)、月支付报表(一式一份)及计量有关的资料报驻地高监办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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