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检验科各种制度.pdf

发布:2024-12-05约4.13万字共49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需要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经卫生主

部门批准,并在批准部门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中进行。

二、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符合

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保证生物安全和操作者人身安全的要求,并经国家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