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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相关注意事项.pptx

发布:2018-11-22约3.78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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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 相关注意事项 2018.8.2 延时符 即日起,上海向海关申报的企业应一律使用单一窗口一次申报通道,请知晓。 各机构咨询电话: 原浦江80109118 原浦东1619(本部)金桥办) 原机场普货)货检)/快件)综保)虹桥机场) 原宝山68892730 原外高桥50361216 原闵行54427937 原金山68894023 原奉贤33655531 原崇明39611220 原南汇20912531 原洋山口岸)保税) 原松江加工区内)加工区外) 原铁路虹口进口出口) 原保税保税区)物流园区) 原化工6205企业注意事项(标红的为更新项) 延时符 企业注意事项 企业原“无纸化申报系统”(全申报系统)中,进口海运货物申报、进口空运普货申报模块停止使用,即企业无需进行相关非法检货物申报及法检货物确认操作。 “无纸化申报系统”中原空箱申报、特殊监管区预检核销、跨境电商、邮快件业务功能保留,业务模式保持不变。“无纸化申报系统”名称将统一修改为“检验检疫辅助申报系统”。 “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智能化抽采样系统”停止使用。(涉及肉类及水产品) 电子派单排队系统的使用方法保持不变。 无纸化申报系统”停止使用后,原检验检疫联系单中的相关信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上海单一窗口中进行查询。查询地址:/idec(见左图) (如企业到检务现场的,保留纸质检验检疫联系单) 01 企业注意事项 “一次申报”后,如不涉及检验检疫的(非法检非木质包装等情况),企业申报时,仅需录入通用数据项;如涉及检验检疫的(法检货物,木质包装,危化,来自疫区等情况),企业申报时,除了录入通用数据项,还需补充录入“检务独有项” 。 企业申 报方面 02 企业注意事项 如整个报关单及所有货物项皆不涉及检验检疫的,企业无需录入“检务独有项”即可发送;如报关单或有货物项涉及检验检疫的,那么报关单及所有的货物项都必须录入“检务独有项”。 企业申 报方面 03 04 “一次申报”后,原118-报检号依然保留,改称为“检验检疫编号”。检验检疫编号将通过企业回执方式告知企业,自8月3日开始,企业可在单一窗口申报端打印检验检疫编号(含条形码),企业至现场报检或派单,可继续使用条形码 “智能通关”业务模式维持不变。企业仍然在“备注” 栏中录入“无纸化”字样。 05 企业注意事项 “先进区后报关”模式在海关总署下发明确通知之前,按照一次申报模式进行申报 企业申 报方面 06 对于特殊申报业务,如过境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包括ATA单证册货物)、展品、邮寄物、进口机动车登检、不需报关但需实施检验检疫的快件、不涉密的军品、逐批申报的加工贸易货物、需实施检疫的使馆自用物品、个人自用物品、集装箱空箱、伴侣动物、尸体棺柩,货物已入库企业申请的预检验业务、大分拨、对于保税区二线进口涉及两用物项的申报批(暂定)等业务,原检验检疫按照货物申报进行管理、申报数据可单独进入e-CIQ主干系统,实施相应的检验检疫监管。 掌握原则即:货物不报关(不进入H2010系统),但涉及检验检疫。 07 企业注意事项 报关机构、检验检疫受理机关(即原报检机构)分为两个字段,企业可以自行选择,两者无需一致。故原通报通放模式不受影响。 企业申 报方面 08 09 “提运单号”字段,企业录入按照海关要求即可,不再做必须录入提货单号(DO号)的要求。 一次申报的报关单,如需上传电子化随附单据的,企业仅需在单一窗口一次上传,无需使用“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对于检务下发的预警信息,仍需企业登录“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中查看。 “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网址: /cnwzhdecl 企业登录名:检验检疫十位编码 企业登录密码:检验检疫十位编码后六位 01 企业注意事项 根据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要求,企业在出口报关前,需要申请检验检疫电子底账数据的(办理原出口报检业务),企业使用原九城、榕基、信城通申报端的出口检验检疫电子底帐申请功能进行操作。 “一次申报”工作不涉及出口业务。 企业办理出口业务方面 货物的监管条件涉及A/B 企业主动填写了“检验检疫名称”(ciq3位编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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