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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自治权探析.doc

发布:2017-06-15约5.61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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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行政组织学论文 试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自治权 试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自治权 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自治权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如何正确认识自治权,如何行使自治权时关乎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乃至整个国家政治制度实施的重要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需求和现实意义。本文从自治权的含义,自治权的性质及特征,以及自治地方面临的挑战,到自治权行使的意义,最后重点论述了如何行使自治权。 关键字:民族自治 地方政府 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实施半个多世纪,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成果。对于发展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深化对地方自治的研究和认识,对于推进我国的政治现在化,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改革我国的地方政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自治权的含义 自治,其字面意思为“自己管理自己”,或“自己治理自己”。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们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情况和特点,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一种特定的行政权力。 二、自治权的性质与特征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是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反映。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权限,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务。深刻的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伟大成果,也深刻反映了我国西部大开发政策。 第一、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是我国国家性质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反映。我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制度的民族政治制度。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享有管理本地方事务自主权,是代表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重要标志。自治权既维护了我国的国家体制,又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第二、中国的地方自治是国家为了解决特殊的、具体的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而实施的政策。它是由国家政权授予的具有整合的功能性。我国的地方自治历史并不长,为了弥补自治的不足,国家采取了宪政性强制供给、一次性颁给制,在宪法、自治法和基本法中比较详细地例举了自治机关享有的自治权。我国的地方自治不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是通过权威政治构建民主政治制度的宪政框架,然后逐步推行民主、自由、平等的过程。 第三、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具有行政性和自发性的双重属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无论在上下级关系上还是在其机构设置、人员身份、财政等方面都体现了这种双重属性。从上下级关系来看,自治机关与上级政权之间存在着上下级的指导、领导和行政隶属关系;从财政来看,尽管民族自治机关享有地方财政的自治权,但是这些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财政自给率极低,分税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地税收入相当有限,而转移支付制度仍未完善,因此,自治权受到财政的很大限制。另一方面民族自治地方虽然享有法律规定的广泛而全面的自治权,但是地方自治机关享有双重身份,既是实行自治的地方民意机关,有时地方行政机关,是国家在地方的代表,它既要向本地的居民负责又要向中央负责。他们是自治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统一体。 第四、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时改变民族自治地方相对落后状况,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保障。由于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社会发育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相对落后语中、东部地区。民族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也极不平衡,这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区域不平衡、不协调的主要表现。为了尽快地改变少数民族地方贫穷落后的状况,加快这些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国家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各民族的利益需求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有权采取变通措施加快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 第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时衡量民族区域自治程度的尺度。因为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通过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施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来最终实现的。所以,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作为自治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拥有自治权的范围、内容的大小以及行使的优劣,都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落实直接相关。 三、中国地方自治面临的挑战 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地方自治解决了中国区域政治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以及维护了单一制国家体制,对促进国家整合与稳定,以及民主政治的健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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