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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发布:2015-09-24约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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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 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名左右,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七)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考生类别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2011年11月20日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年9月1日); ②; ③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以第一作者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条8门专业课程成绩。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条8门专业课程成绩。 身份证、学生证、注:同等学力在现场确认后,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31日(201年9月2529日为应届生预报名阶段)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 八、录取:“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web/index.asp 通讯地址 :上海市平凉路2103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11号信箱 邮政编码 :200090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招生简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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