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技术监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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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运营分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运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 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运营分公司曲阜项目部,各专业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项目部,第二级为各专业,第三级为各班组。
第七条 项目部成立以生产经理为首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各专业专工归口管理项目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 项目部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制定项目部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
(三)对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按照运营公司关于脱硫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有效的脱硫监督技术;
(五)制定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脱硫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脱硫技术监督工作;
第九条 各分支机构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
(二)对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按照项目部关于脱硫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有效的开展脱硫技术监督;
(四)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制定本专业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布置全年脱硫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条 项目部是脱硫设施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脱硫技术监督的执行者。成立以生产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其成员为运行部门、检修部门、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
(一)生产经理职责
1.由生产经理领导本项目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对本项目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中脱硫指标的完成负责;
2.组织建立与健全本项目脱硫技术监督机构,审批本项目的有关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措施;定期召开脱硫技术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项目脱硫技术监督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脱硫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及时查明原因,并制订对策,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采取措施,保持和提高脱硫设施的脱硫可靠性,确保脱硫效率、废水处理达标率及其他各项指标的合格率;
(二)脱硫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
1.脱硫技术监督专责人在生产经理领导下,具体贯彻执行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并制定本专业的脱硫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脱硫技术监督专责人作为领导层和车间班组之间技术监督管理的桥梁,做好脱硫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并如期上报脱硫统计报表及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报告。达不到监督指标的,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对脱硫设施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 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
3.制定本专业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完成脱硫技术监督报表和监督工作总结,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脱硫设施管理部门职责:
1.脱硫设施管理部门要认真负责脱硫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使其良好运转。根据脱硫技术监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接受监督。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脱硫监督专责人,共同研究处理;
2.做好废水的处理,做好污染物的检测,做到达标排放;
3.负责脱硫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运行记录;
4.负责烟气在线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运行记录;
5.负责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转;对石膏储存场地的运转、维护加强管理,加强石膏储存场地复土和绿化工作。防止石膏对环境的污染,并做好石膏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章 脱硫技术监督范围和内容
第十二条 脱硫技术监督是脱硫工作技术管理中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覆盖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审查、生产运行、检修的全部生产过程中,包括:
(一)燃料及脱硫剂;
(二)脱硫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三)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四)石膏储存场地及石膏综合利用。
第四章 对燃料及脱硫剂的监督
第十三条 对入厂煤的硫份等进行定期监督。
第十四条 对脱硫剂成分进行定期监督。
第五章 脱硫设施的技术监督
第十五条 脱硫设施的技术监督
(一)为了使脱硫设施的技术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有效地监督脱硫设施的设计、施工、调试和营运各个环节,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和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二)脱硫设施大、小修监督
吸收塔及内部支撑梁防腐检查,烟道防腐检查,吸收塔内喷嘴堵塞情况检查,所有浆液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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