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实务与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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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
第一节课A建筑构造要求
民用建筑分类
建筑物按其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两大类。
民用建筑又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类,民住建筑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公共建筑是供人们进行各类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活动的建筑物,如图书馆,车站,办公楼、电影院、宾馆、医院等。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至六层为多层建筑,七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369分类)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米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人们通常又将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民用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
二、建筑的组成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
1结构体系
结构体系承受竖向荷载和侧向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安全地传至地基,一般将其分为上部结构和地下结构;上部结构(墙、柱、梁、屋顶等);地下结构(基础结构)。
2、围护体系
建筑物的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
3、设备体系
设备体系通常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其中供电系统分为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两部分。
民用建筑的构造
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
(1)、荷载因素的影响
(2)、环境因素的影响
环境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3)、技术因素的影响
技术因素的影响是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施工方法等技术条件对于建筑建造设计的影响。
(4)、建筑标准的影响
建筑标准一般包括造价标准、装修标准、设备标准等方面
建筑构造设计的原则
坚固实用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美观大方
民用建筑主要构造要求
(1)、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的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的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
(3)、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在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等。
(4)、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不应小于2米。
(5)、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主要用房使用时,应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6)、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进,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
(7)、(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注,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四层以上);
(8)、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米,(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度应小于等于10米。)
(9)、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10)、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米。
(11)、墙身防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砌体墙应在室外地面以上,位于室内地面垫层处设置连续的水平防潮层;
(12)、室内相邻地面有高差时,应在高差处墙身侧面加设防潮层;温度大的房间的外墙或内墙侧应设防潮层;室内墙面有防水、防潮、防污、防碰等要求时,应按使用要求设置墙裙。
(13)、屋面排水应优先采用外排水;高层建筑、多跨及集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应采用内排水。
三、室内热工环境
(一)、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体形系数: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f0与其所包围的体积V0的比值(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楼梯间隔墙与户门的面积)。严寒、寒冷地区的公共建筑的体形系数应不大于0.40。
建筑物的高度相同,其平面形式为圆形时体形系数最小,依次为正方形、长方形以及其他组合形式。体形系数越大,耗热量比值也越大。
建筑抗震构造要求
抗震设防的基本目标
抗震设防的基本目标
“三个水准”的抗震设防目标是指:“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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