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放电屏企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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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2 QZL
核电站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
2000-12发布 2000-12实施
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适应企业产品开发的需求,在工厂《核电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技术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制定产品标准的规定要求,在达到国家该类产品通用技术标准GB/3859《半导体变流器技术指标》及国家有关蓄电池维护方面标准要求,并综合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免维护)蓄电池等放电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产品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制订的。主要用于指导该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试验、经营和服务。
本标准由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电源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阚辉 杨新平
本标准委托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 岛 整 流 器 总 厂 企 业 标 准
核电站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 Q/02 QZ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站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以下简称放电屏)的型号、基本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核发电厂、变电站(所)、发电厂、邮电通信系统的直流系统蓄电池的放电装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59.1-93 半导体变流器 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 3859.2-93 半导体变流器 应用导则
GB/T 3859.3-93 半导体变流器 变压器和电抗器
ZBK84 001.2-88储能用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DL/T 5044-95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ZBK45017-90 电力系统用直流屏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型号及说明:
3.1 产品型号及说明:
P F - □ / □
放电电压
放电电流
放电电阻
直流屏
3.2产品型号说明:
3.2.1 放电电压
该电压为直流系统蓄电池组标称电压,
110伏直流系统 110V
220伏直流系统 220V
48伏直流系统 48V
对于多个蓄电池组共用的放电装置(蓄电池组容量、电压等级均有不同)取电压最高的蓄电池组标称电压。但蓄电池实际放电电压是根据电池型号、节数不同而不同的一个电压变化范围。
Q/02 QZL 008-1999
3.2.2 放电电流
该电流是指蓄电池核对性放电时的额定电流, 铅酸蓄电池一般按蓄电池额定标称容量的0.1倍率(即10小时放电率),镉镍蓄电池一般按蓄电池额定标称容量的0.2倍率(即5小时放电率),对于蓄电池放电有其他要求的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放电电流对于多个蓄电池组共用的放电装置(蓄电池组容量、电压等级均有不同)取电压最高的蓄电池组中最大容量蓄电池放电电流
4.工作条件:
4.1 海拔高度:≤1000m;
4.2 工作环境温度: -10℃≤T≤40℃;
4.3 空气相对湿度:≤90%(低于20℃时);
4.4 无导电或易爆尘埃,无腐蚀金属及破坏绝缘的气体;
4.5 室内运行,通风良好;
4.6 工作制为连续长期运行方式。
5.技术数据
5.1 辅助电源:
对于多个蓄电池组共用的放电装置,由于蓄电池组容量、电压等级均有不同及有必须使用交流电源仪表情况下,使用辅助电源。
辅助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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