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人才交流中心服务章程.doc

发布:2017-09-26约字共1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广州市睿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第一条 服务宗旨 为促进和引导我市人力资源交流,促进再就业工作贡献一份力量,现成立广州市睿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坚持以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原则为指导,加强人才中介活动的自我规范、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开展活动。 第二条 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CBD富力盈力大厦南塔2903房(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一2903房)。 第三条 注册资金 公司登记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整。 第四条服务对象 公司服务对象为各类中高端人才和各类大中型外资、合资、民营企业。 第五条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业务内容为人才中介服务基本业务项目: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推荐;人才招聘。 第六条组织架构 第七条业务运作 (一) 第八条收费情况 公司主要 ㈠ 沟通政府人事管理部门与人才交流中介机构,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对行业进行管理。 ㈡ 维护市场主体利益,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用人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间的横向联合、业务合作、经验交流。 ㈢ 加强自身建设,制定行为规范,反对不正当竞争,促进我市人才市场健康发展。 ㈣ 制定人才交流从业人员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者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培养合格从业人员。 ㈤ 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以及人才市场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编辑人才交流信息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热爱人才交流事业,承认和遵守协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协会个人会员:常务理事会由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若干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人数原则。 第三十八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重庆市人事局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重庆市人事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协会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 协会经重庆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一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重庆市人事局和重庆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宜。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二〇〇六年一月五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民政局核准之日生效。 13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