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15215专业本科培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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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保险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2014版)
专业名称:保险学 专业代码:02030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风险社会、保险及相关行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知识,特别是具有“大保险”格局意识观,能将传统的风险防范和补偿,与现代的风险融资、企业风险管理、服务民生与社会保障等有机结合,并具有扎实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并能在国家各级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各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融资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从事保险经营及风险管理工作的应用性、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特色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保险、管理、证券、投资、财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大保险”格局意识观,注重传统的风险防范和补偿,与现代的风险融资、企业风险管理、服务民生与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并掌握保险、风险管理及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在培养的过程中注重素质教育以及社会调研、实验与实践实习对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和促进作用,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保险、风险管理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保险公司、监管机构、保险中介、银行、证券、投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保险、风险管理等操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熟悉保险产品的研发和费率的厘定过程;
(6)熟悉保险业参与社会保障,服务民生的主要方式、内容和过程;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并实行3-6年弹性学制。
凡依照培养方案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选读双专业、双学位。
四、毕业学分要求
160学分。
五、课程结构与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学分 备注 一、通识教育平台 通识必修课 20 通识选修课 8 合计 28 二、特色平台 合计 8 三、基础课平台 公共基础课 35 学科基础课 23 合计 58 四、专业课平台 专业核心课 21 专业拓展课 17 合计 38 五、创新创业平台 创新课程 6 创业课程 2 合计 6 六、实践育人平台 合计 14 七、个性化学习平台 合计 8 总计 160 具体安排见附表。
六、建议本专业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为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申请选择“管理学”、“会计学”作为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学习,在培养上将对第二学位的学习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具体措施在审批申请时落实。
七、建议学生获取的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包括:保险代理人(保监会审办,保险营销从业资格证)、保险公估人(保监会审办,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证)、保险经纪人(保监会审办,保险经纪从业资格证)、寿险精算师(包括中国、北美和日本等,分别由中国保监会、北美精算协会和日本精算学会等审办,寿险精算从业资格证),风险管理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办,风险管理类从业资格证书),以及美国LOMA(即国际金融保险管理学院 Life Office Management Association,由美国人寿保险管理学会审办,国际保险行业的从业资格证)等。建议学生获取上述2~3个资格证书。
八、本专业第二学位、辅修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与教学计划)
辅修方案:课程学分和论文学分组成(41+6=47)。
序号 课程号 课程名 建议修读学期 学分 1 ACH1121101 会计学 5 2 2 ECH1141001 微观经济学 4 4 3 SFH1131001 金融学 5 3 4 SAH1121004 管理学管理 4 2 5 SMH1132101 统计学 4 3 6 SFI1131401 保险学 4 3 7 SFI1131402 财产与责任保险 5 3 8 SFI1131403 人身与健康保险 6 3 9 SFI1131404 保险法 5 3 10 SFI1131405 保险会计 6 3 11 SFI1131406 保险营销 7 3 12 SFJ1231402 寿险精算 7 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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