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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2继承与派生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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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技术与Visual C++》--第4章 补充内容2 继承与派生 本章主要内容 继承的概念 派生类 访问权限控制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多继承 2.1继承的概念 类的继承就是根据一个类创建一个新类的过程。 新类自动具有已有类的所有成员,并可根据需要添加更多的成员。 换个角度,从已有类产生新类的过程就是类的派生。 通常将用来派生新类的类称为基类,又称为父类,而将派生出来的新类称为派生类,又称为子类。 继承与派生问题举例 2.2派生类 派生类是特殊的基类,基类是派生类的抽象描述。派生类自动继承了基类的成员,但不等同于基类,否则就没有派生的必要了。 2.2.1派生类的定义 2.2.2 派生类的生成过程 分析派生新类的过程可知,派生类的生成经历了三个步骤: 1.吸收基类成员 派生类吸收基类的大部分成员,不吸收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等 2.改造基类成员 由于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可能不起作用,但也被继承下来,在生成对象时占用内存空间,造成资源浪费。 (1).通过派生类定义时的继承方式来控制。 (2).定义同名成员屏蔽基类成员。 3.添加派生类新成员 根据需要,在派生类中添加新成员,以保证派生类在功能上有所发展。 2.3.1公有继承的访问权限控制 基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的访问属性在派生类中保持不变,但基类的private成员不可访问。 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可以直接访问基类中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但不能访问基类的private成员。 通过派生类的对象只能访问基类的public成员。 2.3.2私有继承的访问权限控制 2.3.3保护继承的访问权限控制 基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都以protected身份出现在派生类中,但基类的private成员不可访问。 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可以直接访问基类中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但不能访问基类的private成员。 通过派生类的对象不能访问基类中的任何成员 保护继承与私有继承的区别在于能否进一步将基类成员传递给派生类的派生类,保护继承可以传递部分基类成员,但私有继承不可以 protected 成员的特点与作用 对建立其所在类对象的模块来说(水平访问时),它与 private 成员的性质相同。 对于其派生类来说(垂直访问时),它与 public 成员的性质相同。 既实现了数据隐藏,又方便继承,实现代码重用。 例 protected 成员举例 class A { protected: int x; } int main( ) { A a; a.X=5; //错误 } 2.4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和析构函数 派生类构造函数的一般格式如下: 2.4.2派生类的析构函数 由于基类的析构函数也不能被继承,因此,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必须通过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来做基类的一些清理工作。 调用顺序是: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再调用对象成员类的析构函数(如果有对象成员),最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其顺序与调用构造函数的顺序相反。 2.5.1多继承的定义格式 多继承可以看作是单继承的扩展,派生类与每个基类之间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一个单继承。在C++中,多继承的定义格式如下: 2.5.2多继承的构造函数 多继承且有内嵌对象时的构造函数 派生类名::派生类名(基类1形参,基类2形参,...基类n形参,本类形参):基类名1(参数), 基类名2(参数), ...基类名n(参数),对象数据成员的初始化 { 本类成员初始化赋值语句; }; 构造函数的调用次序 1. 调用基类构造函数,调用顺序按照它们被继承时声明的顺序(从左向右)。 2. 调用成员对象的构造函数,调用顺序按照它们在类中声明的顺序。 3.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体中的内容。 例 派生类构造函数举例(多继承,含有内嵌对象) #include iostream.h class B1 //基类B1,构造函数有参数 {public: B1(int i) {coutconstructing B1 iendl;} }; class B2 //基类B2,构造函数有参数 {public: B2(int j) {coutconstructing B2 jendl;} }; class B3 //基类B3,构造函数无参数 {public: B3( ){coutconstructing B3 *endl;} }; class C: public B2, public B1, public B3 { public: //派生类的公有成员 //注意基类名的个数与顺序 //注意成员对象名的个数与顺序 C(int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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