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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16.pdf

发布:2017-04-06约1.93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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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加强和改进复试 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人才, 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复试在优质生源选拔中的作用, 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程序,现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我系按每个专业所招收 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初试总分分数线:民俗学 365 分;文艺学 365 分;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75 分;汉语言文字学 365分;中国古 典文献学 355 分;中国古代文学 355分;中国现当代文学 360 分;比 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400 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380 分。(我系“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 和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的要求另行公布)。 2. 我系总招生指标为 44人(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 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 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各专业复试名单详见中大研院网 站。 3. 我系不接受调剂生。 4. 考生可以通过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网页查询复试名单及 复试相关安排事宜。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1 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 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 2 份,须在其中 1份复印件上签名 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应届生提供学生 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生证需基本信息页和注册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 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 见学信网 /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 复试总分应等于初试总分。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分的 20%)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 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 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 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总分的 20%)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总分的 60%)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 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 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 少于 10 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 或考核分组进行,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 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 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 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 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 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 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工办(中文堂 406) 电话:020 邮箱:wanghj@ 中国语言文学系 2016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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