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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4、2015级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2016-2017学年)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参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第二条 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给予品学兼优的学生。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参评资格:
(一)在该学年度中违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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