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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窝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发布:2017-06-06约1.71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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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燕窝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燕窝饮品指以水、燕窝、冰糖等原料,加工调配后,经高温灭菌制得的饮品。燕窝饮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即其他食品(燕窝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要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食品(燕窝制品)。其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8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燕窝验收 清理去杂 调配 灌装 灭菌 冷却 检验 成品 水、冰糖 糖水熬煮 (二)关键控制环节。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标签 √ √ 2 感官 √ √ √ 3 净含量 √ √ √ 4 燕窝含量 √ √ √ 5 固形物 √ √ √ 6 可溶性固形物 √ √ √ 7 总砷 √ √ 8 铅 √ √ 9 铜 √ √ 10 苯甲酸钠 √ √ 11 山梨酸钾 √ √ 12 糖精钠 √ √ 13 甜蜜素 √ √ 14 安赛蜜 √ √ 15 霉菌和酵母 √ √ 16 菌落总数 √ √ √ 17 大肠菌群 √ √ √ 18 致病菌 √ √ 19 ★商业无菌 √ √ √ 以罐头工艺加工的产品 20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的其他项目 √ √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所抽品种应为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将所抽样品分成两份送检验机构,分别用于检验和复查(样品量不能满足检验用量要求时可适当多抽取样品)。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后送检验机构。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生产燕窝饮品的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各项指标应符合附表规定的技术要求,产品标签必须标明以干基计的燕窝含量。如企业标准与附表技术要求不符,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按附表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 附表: 燕窝饮品质量检验技术要求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备注 1 感官 应具有该类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组织形态,不得有异味。同时还应符合该产品的企业执行标准 目测、尝味,企业执行标准规定的方法 2 净含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各类产品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 3 燕窝含量(以干基计) 企业执行标准或标签明示值 产品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企业执行标准必须规定燕窝含量(以干基计),并规定核准该含量的方法。 4 固形物 企业执行标准 QB1007 5 可溶性固形物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产品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 6 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 GB 2760 GB/T5009.29 其他防腐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7 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 GB2760 GB/T5009.28 GB/T5009.97 GB/T5009.140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8 总砷 ≤0.2 GB/T5009.11 9 铅 ≤0.3 GB/T5009.12 10 铜 ≤5.0 GB/T5009.13 11 菌落总数 ≤100 GB/T4789.2 12 大肠菌群 ≤3 GB/T4789.3 13 致病菌 不得检出 GB/T4789.4 GB/T4789.5 GB/T4789.10 14 霉菌 ≤10 GB/T4789.15 15 酵母 ≤10 GB/T4789.15 16 商业无菌 商业无菌 GB/T4789.26 以罐头工艺加工的产品 17 标签 GB7718 / 18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的其他项目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企业执行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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