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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滨南门诊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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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滨南门诊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医疗保险试行规定》,现根据《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基本要求》制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如下: 成立门诊部医疗保险领导小组: 组长:曾惠娟 副组长:曾澄涛、杜清碎 成员:廖奕娜 黄淑惠 王亚兰 苏晓君 蓝毅华 系统组织各级各类人员学习《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试行规定》及《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基本要求》,明确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及自身职责。 及时准确传达医保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有关规定。 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医保遵守“因病施治、科学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开搭车药,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为原则,药房人员严格按处方调配。 做好对参保人员细致、耐心解答工作。做到让参保人员放心安心。 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试情况轻重,对责任人处500-1000元罚款。 允许使用他人医疗IC卡就诊的冒卡行为。 将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列入医疗保险部分支付范围和不按规定结算费用的。 不严格按处方调配的。 将处方用药换成《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 不执行规定的药品零售价及批零差价。 挂号或结算不核医保IC卡,押卡结算或无故规他人代刷IC卡。 以上制度请全门诊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认真学习。 厦门思明滨南门诊部 2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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