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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探索.doc

发布:2018-10-10约3.85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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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及探索   摘要: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是:绝大多数农村老人依靠家庭供养,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并没有形成,资金筹集与基金管理不规范。广泛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实现农村劳动者同城市劳动者一样具有同等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农村劳动者享有国民待遇的具体体现。应根据中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   关键词:农村;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0-0074-02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农民自愿参加,以富裕农村地区的基层社区为依托,以农村人口为对象而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它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促进计划生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有重要的作用。      一、现状      (一)绝大多数农村老人依靠家庭供养   即使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赡养的情况也较为普遍,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完全靠家庭照料。对于那些有子女而又独居的老人而言,与子女分居并不意味着得不到子女在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照料,当这些独居老人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之后,一般都被子女接到家中赡养。农村家庭养老逐渐趋于高龄期赡养,家庭赡养仍然充当养老的主要角色。由于农村的消费水平总体上低于城市的消费水平,这就决定了农民对养老保险的需求水平也相应低于城镇居民。长期的低消费和传统的俭朴生活方式使农民对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期望较低。由于消费水平低、自给程度高,加上农业劳动弹性大,老年人口的劳动参与率大大高于城镇,农民在没有养老保险的条件下仍然可以维持晚年的基本生活。      (二)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并没有形成   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1%,农村老人占全国老人的比例达到75%,老有所养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当前我国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依靠家庭养老给农民带来的经济负担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农民的养老观念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养儿防老的观念正在逐渐削弱。不少中、青年农民已经意识到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群的出现和人口的老龄化,必将导致家庭赡养负担的加重;在三四十年之后,仍然由家庭来独自承担养老责任将是非常困难的。同时,农村经济改革为农村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人均收入逐步提高,家庭保障越来越不适应农民的要求,他们已经具备了养老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也有条件享受现代化的社会保障。      (三)认识上存在误区   土地和家庭保障是否可以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有人说农民没有必要要养老保险,这是城里人的事,甚至有人认为农民不离开土地,就不能够享受社会保障,没必要给社会保障。事实上,土地的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例非常低,同时农村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老了不可能像在国外一样把土地卖掉,而且老了没有劳动能力了,有土地也没有用了。当然在全国普遍开展农村养老保险有一定困难,但应该看到,不少地方已经具备了这些条件。而且,要建立一项储备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使它发挥应有的功能,一般需要20到30年时间,那时我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期。因此说,我们的时间已经相当紧迫了。      (四)资金筹集与基金管理不规范   筹集资金带有很大的强制性,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一些乡村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公款为自己投保,养老保险成了一些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影响了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农村养老保险应采取说服、教育和引导的方法,根据群众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个别地方出现了强制保险,如不缴纳保险金就不许领结婚证、强迫学生交纳养老保险金等,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加重了群众的负担,引起群众的不满,必将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      (五)立法滞后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国家民政部1992年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近年来国家没有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时地对相关法律做出调整。      二、思路      广泛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实现农村劳动者同城市劳动者一样具有同等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农村劳动者享有国民待遇的具体体现。应根据中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到比较富裕的水平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必要条件。应根据各地经济的发展水平,适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各地情况不一,开展养老保险工作只能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对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首先是要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问题。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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