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贯彻《国家中长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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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家中长期
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
纲要(2012—2020年)》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全面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结合广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前 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祖国的西南边陲,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彝、京、水、仡佬等12个世居民族,西南与越南毗邻。
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促进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广西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区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的战略需要,是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国家“五位一体”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自治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公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科学保护全区各民族语言文字,维护边疆地区语言文字安全,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生活,推进广西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广西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区范围内基本普及。2015年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充分发挥作用;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效益显著;语言文字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得到加强。建设和完善广西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和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有声数据库;语言文字应用科学研究取得一定成果;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彰显活力;公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到202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少数民族双语教师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要求,完成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认真组织每年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结合时代主题,不断创新组织方式、丰富活动内容,面向基层,走进农村,深入普通话应用薄弱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认真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15年前,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建立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检制度,开展“回头看”检查,促成已达标城市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范围。二是继续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完善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划化示范校标准及评估指标体系。到2020年,建成300所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三是推进重点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动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适时开展行业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评估工作。
(二)提高公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受过初等教育的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的应用能力;具有中等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公民,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到相应要求,具有较好的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表达、沟通的能力。全社会语言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在公共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构建、完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能力测试。加强测试基础设施建设和全过程管理,健全测试机构网络,完善测试制度。
2.重点提升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一是开展“广西中小学教师使用普通话教学现状”专题调研,对全区特别是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开展使用普通话教学现状的调研,并根据调研的结果研究制定语言文字提升计划,推动全区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教师提升语言文字应用和使用普通话教学的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全面提升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教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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