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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城收购报告摘要.pdf

发布:2017-10-05约字共3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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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商业城 股票代码:600306 收购人: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张振新、张利群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一月 1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商业城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商业城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亦不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取得本次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 核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尚需取得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收购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豁 免要约收购申请。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或机构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本次收购基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根据重组方案中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考虑配套融资,商业城拟向易乘投资发行109,939,759 股附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收购完成后,易乘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 27.94% 的 股权,易乘投资的控股股东张振新直接持有公司26,355,421 股,占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的6.70%,其一致行动人张利群持有公司30,120,481 股,占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的7.65%,易乘投资、张振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利群合计持股占完成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2.29%,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振新。 2 七、收购人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援引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内容, 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八、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7 一、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7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1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13 一、收购目的13 二、未来十二个月处置权益计划14 三、收购人作出本次交易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4 第四节 收购方式16 一、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16 二、本次收购方案16 三、作为认购商业城股份对价的资产情况17 四、协议主要内容18 五、本次收购已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尚未履行的有关部门批准2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27 第六节 收购人声明28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商业城、上市公司、股份公司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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