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15∕T 3663.3—2024 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 第3部分:苍术.pdf
ICS11.120.10
CCSC23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663.3—2024
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
第3部分:苍术
Technicalregulationsforharvestingandpreliminaryprocessingof
Part3:ATRACTYLODISRHIZOMA
2024-09-06发布2024-10-06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663.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15/T3663《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的第3部分。DB15/T3663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白鲜皮;
——第2部分:赤芍;
——第3部分:苍术;
——第4部分:丹参;
——第5部分:牛膝。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蒙药材)种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中(蒙)药材生态种植工程研究中心(培育)、
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奈曼旗药材研究发展中心、通辽市东英中药
材有限公司、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德智、贾俊英、李志军、杨恒山、郭园、庄得凤、王文乐、李广德、王凌飞、
董礼、刘国安。
I
DB15/T3663.3—2024
引言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与大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地位尤为突出。“药材好,药才好”,药材采收、
产地初加工是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中的重要一环。为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药材质量,经“中药材(蒙药材)
标准体系规划”项目部署会同专家论证,2024年制定了《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中药材采
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拟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白鲜皮。目的在于规范白鲜皮的采收、初加工、包装、贮藏,保障白鲜皮的质量
安全。
——第2部分:赤芍。目的在于规范赤芍的采收、初加工、包装、贮藏,保障赤芍的质量安全。
——第3部分:苍术。目的在于规范苍术的采收、初加工、包装、贮藏,保障苍术的质量安全。
——第4部分:丹参。目的在于规范丹参的采收、初加工、包装、贮藏,保障丹参的质量安全。
——第5部分:牛膝。目的在于规范牛膝的采收、初加工、包装、贮藏,保障牛膝的质量安全。
II
DB15/T3663.3—2024
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
第3部分:苍术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北苍术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采收、初加工技术、包装与标签、贮藏、
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苍术采收与初加工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