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工程承包合同.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3
边坡支护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现甲方将红花岗区核桃树棚户区改造工程中的边坡支护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进行施工,材料采购等事宜,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红花岗区核桃树棚户区改造工程边坡支护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红花岗区南门关区域 。
第三条、工程时间:按照甲方通知进场至工程全面结束止。
第四条、施工内容:按照设计及变更的具体内容施工。
第五条、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甲方不负责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组织、全权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第七条、工程单价:工程款拨付及合同履约金:
一、单价:挂网喷浆:77元/m2;锚杆67元/m;锚索(5-8索含8索)175元/m,格构梁180元/m;截排水沟180元/m,排水孔10元/m。本单价包含人工、材料、机具、管理等费用,不包含税收。本单价不包含二次转运费,二次转运费主要涉及的机械设备、材料到不了本级施工平台或者边坡坡顶,需要人工或特殊方式转运的,甲方应根据实际产生的二次转运费用如实的补助给乙方,乙方负责提供二次转运费用的相关资料等事宜。
二、工程款拨付:
1、乙方工程材料、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后,乙方可向甲方预支工程款壹拾万元;
2、甲方在没得到业主方工程款的情况下,甲方按照工程进度的40%支付给乙方。
3、甲方在得到业主方工程进度款时,甲方按照工程进度的80%支付给乙方。
4、工程所剩余的20%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合同履约金:签订此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金伍万元(¥50000.00元)。
第八条、保险、安全责任、规范施工
1、工人保险、乙方的工程队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投保,每位人员的保险金额必须不低于壹佰万元。
2、安全责任: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人员伤亡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规范施工: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施工,并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随时检查劳动用品的情况,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强化安全意识。
第九条、材料质量要求:
1、乙方用于此工程的材料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检验达标的材料,并提供合格证及相关认证书。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的税务凭证及税票。
第十条、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收方计价。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