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若干思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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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若干思索摘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业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新形势下,如何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是摆在农村经济发展面前的一个紧迫问题。
关键词:农村;合作组织;路径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时期农民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一定程序,在自主联合、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新的历史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农业产业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业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正确战略选择,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面对新阶段新形势,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真正实现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中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地位及作用
(一)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
当前,虽然市场经济在逐步完善,但对农民而言,由于缺乏市场经济的经验,组织化程度低,农民主要依靠个人的力量去闯市场和寻找商机,因而,农民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和不利地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难、卖难”问题,解决了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和信息问题,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约了交易成本,引导农民有组织进入市场,使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客观地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出现,对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完善了农业产业化链条
农业是市场风险大、自然风险多的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动与龙头企业协作配合,作为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为龙头企业提供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原料,解决了困扰龙头企业的农产品质量问题,使“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化基础运作模式,逐步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转变。
(三)有利于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
实践告诉我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用合理有效地配置生产要素,追求了规模经营;利用集中有效的生产服务,走向市场,削减生产环节和交易环节成本,扩大了产品销售渠道;利用利益共赢、互帮互助的制度,实现利益共享。通过大量事实,我们清楚地看到,参加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收入的确是提高了,而且效果明显。
(四)提高了农民自身素质和民主管理水平,为新农村建设培育了新型农民
由于诸多因素制约,农民的生产缺乏统一的组织性和自觉性,生产经营中或多或少有这样那样的盲目性,加之农业经济脆弱、主体分散,农户自身难以抵御农村产品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压力。但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行为受到章程和规范的制约,把大家的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随时接受合作社为其提供的各种教育与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自身素质。在相当程度上,为新农村建设培育了新型农民。
(五)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
农业在相当程度上是社会效益高、经济效益低的弱质产业,因此,农业的增产目标和农民的增收目标时常难以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对于促进农村资源、劳力、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是一个新的尝试和探索。事实上,农村并不缺乏生产发展的诸种资源禀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把多种经济成分联合起来,形成了一种以产业为主导,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于一体的新的生产格局,形成了“农村经济利益共同体”,以此带动农村经济向产业化方向健康发展。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扶持政策不完善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在法律制度上、政策上都有些规定,但客观地看,不同地方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差异。实践当中,即使同一地区,在操作中也存在差异。有的虽然有一些明确规定,但没有相关配套措施,缺乏具体操作。一些地方甚至还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看法,认为那是农民自己的事,没必要过多关注,至于扶持更谈不上。
(二)资金严重短缺
发展资金不足,这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步伐缓慢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目前来看,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收入来源。市、县、乡财政还没有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设立专项的发展基金。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生产基地建设、解决办公场所、引进新技术、更新品种和购置设备等方面均存在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
(三)服务层次较低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多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而对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能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的合作内容,开展得比较少。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进程,降低了农民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应变力,延缓了市场机制的发育。
(四)缺乏统一标准的价值评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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