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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试验室设备外借申请登记表.doc

发布:2019-01-14约2.14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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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暨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 重庆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                       rmme_keylab@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开放实验申请登记表 (*请务必填写) NO. *姓名 *研究方向/专业 *(请附相片) *身份证号 *入学时间 *学位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Mobile: E-mail: *导师姓名 导师 所在单位 *导师 联系方式 申请实验内容 需要借用实验室的场地、设备名称及时间段 编号 场 地 设 备 名 称 时间段 1 2 3 4 5 申请者承诺: 我来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科研活动,已熟读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各项管理条例。我保证自觉遵守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好设备。在研究成果(包括论文,PPT等)中,应在致谢中注明项目或课题研究过程中得到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帮助。 未经许可,严禁在重点实验室内拍照和录像。 申请人签名 日 期 导师意见 我已知情该生在贵实验室借用仪器设备,并负责督促其遵守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导师签名 日 期 实验室负责人意见               签 名      日 期 审核批准 记 录 经办人 日 期 备 注 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开放预约条例 预约前需认真填写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申请表,否则预约不生效。 请提前一周预约,写明具体使用时间,并提前一天确认仪器运行情况(如仪器损坏不能使用或处于维修状态,本实验不负责通知);因故取消实验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管理人员 预约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1:00—12:00;下午16:00—17:30,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与工作人员协商安排。 预约需本人申请,不得代替他人预约;预约人与使用人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每周三下午为实验室仪器维修时间,不对外开放,实验室如有活动会提前通知预约者并做出调整。 本实验室固定团队具有使用优先权,流动团队其次;如仪器预约时间上发生冲突,会提前通知并协商解决 仪器使用者应严格遵守自己所预约的时间,超过20分钟后视作预约将自动取消,当天不得再使用该仪器,必须重新预约,管理人员有权安排其他实验 本实验室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规定的,第一次会得到口头警告,第二次会书面通知其导师,第三次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检讨,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资格,本实验室有权取消其使用本实验室所以仪器的资格 仪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如实向工作人员汇报,使用者须在使用之后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告知管理人员确定仪器运行状况之后方能离开。 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在实验室开放期间,借用者只拥有场地、设备使用权,其所有权仍归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所有。 申请人必须根据自身科研需要,如实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填写《开放实验申请表》,不得代替他人进行申请。申请得到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预约进行使用。 在场地、设备开放使用期间,需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统一安排,先阅读相关仪器设备操作指南,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并在仪器负责人指导下进行前3次操作,爱护仪器设备,实验后做好整理工作。设备使用者如对设备进行的任何改动,在完成实验时需按原始备份进行还原。同时,在开放使用期间,使用者不得将设备转借他人,或者用于商业等其他用途。 严禁进行传染性、放射性和严重污染的实验,如不小心造成染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处理。 实验期间,请协助维护仪器和实验场地、公共场地的卫生和清洁。 场地、设备开放使用完全免费,但由于个人过失性操作等造成的设备损坏应按照规定和相应购买价格进行设备赔偿。 使用者在使用场地、设备取得相应研究成果时,请在研究成果中注明项目或课题研究过程中受到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帮助。如涉及知识产权,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知识产权比例小于50%。 6. 场地、设备开放时间分为三种,A为一星期,B为半个月,C为一个月,场地、设备到期后应按时归还。如因课题或项目的需要可续申请,且应在本次借用期满提前五个工作日内,到重点实验室办理续借手续,最长时间为三个月。 7. 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对开放场地、设备进行定期的跟踪调查,如果有不遵守管理规定和设备闲置的情况,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权收回开放使用场地、设备。 8. 请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场地、设备使用流程,并按规定流程申请、使用和归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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