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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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检查表
基本
情况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年用血量: 成分用血比例: 项目 检查要点 存在问题 组织
制度 有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 有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血液
来源 是否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供血机构的血液。 是否未经行政部门批准自采自供血液。 血液
储存 有专用血库。 有专门的储血设施并保证完好。 血液交接登记完整规范。 血液冷藏温度的监测记录齐全。 储血冰箱每周消毒一次。 储血冰箱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空气培养。 储血冰箱无其它物品存放。 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 临床
输血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输血前应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是否对受血者进行乙肝 、丙肝、艾滋病等经血传染性疾病监测。 交叉配血要求:受血者配血试验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日内的;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交叉配血记录要完整。 血液发放规范,记录完整,有取血(医护人员)与发血双方签字。 对有输血反应的应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 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至少保存7天,血袋至少保存1天。 紧急
用血 是否自行采血。 紧急采血前是否检测HIV、HCV、梅毒、HbsAg、ALT、Hb等项目。 使用的采血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器材,用后是否按规定及时销毁并作记录。 采血相关记录和标本是否按规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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