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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办法讲述.doc

发布:2016-12-25约1.46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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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设备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构成固定资产所有设备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3条 根据上级的规定和指示精神结合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限公司设备实行有限公司、基层公司(项目部)和队三级管理制;有限公司成立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基层公司(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组织。 第4条 各级设备管理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要遵照局管理规定履行好管理职责。遵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设备管理体系,负责对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使用、保养、改造、更新直到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 第5条 专业机械队伍或B类设备保有量在5台以上的单位,要配备业务管理人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但必须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业务管理人员的调动,要征求有限公司的意见。 第6条 拥有铺、运、架、提、捣、稳等大型专用设备的单位,设备管理必须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所属大型常规或高速铺运架等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章 前期管理 设备的前期管理是指从规划、调研、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直到运行投产的全部工作。各单位对前期管理环节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组织协调。 第7条 根据设备价值、技术含量等因素设备划分为A、B、C三大类: A类设备:单台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含各类小型乘座车)。 B类设备:: 第58条 惩处与罚款 设备管理混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视情节实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具体处罚范围及标准如下: 1、凡未经有限公司批准,自行购买小型乘座车和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的,对合同签订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经办部门负责人各处以购买价1%的罚款。 2、对未经有限公司批准在外地落户的新购车辆、公车挂私人牌照和私车挂公牌照的,视情给予直接承办单位领导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限期办完归户手续。 3、对违反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按事故直接损失额的1~10%处以罚款;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处以扣发不少于本人两个月工资及奖金的罚款,同时,要视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4、对交通事故,除执行交警部门的处罚外,还应对其实行调离岗位等的相应处罚,并视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A、一般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费5%,负同等、次要责任,按2%给予司机一次性罚款。 B、重大以上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费5%,负同等、次要责任,按3%给予司机一次性处罚。 5、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加倍处罚。 6、不按规定权限审批,自行处理设备,按其原值的2%给予单位批准人及经办人一次性罚款。 以上所有罚款,按管理权限,由各级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转同级财务部门执行。所有罚款必须以现款上交。 第十三章 附则 第59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限公司的《设备管理办法》废止。 第60条 本规则由有限公司设备运输科负责解释。 附件:1、机械车辆采购审批表 2、新增设备验收记录单 3、设备包保责任状范本 4、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5、设备租赁申请表 6、机械车辆大修进、出厂验收记录 7、设备资产报废申请表 8、大型设备司机定岗审批表 9、司机交接班记录 10、司机岗前培训考核登记表 11、设备管理责任台帐 12、设备交接单 13、项目部设备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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