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经济法-专利法律制度详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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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专利法律制度 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 掌握专利、专利权的概念;了解专利权的客体即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概念、特征;理解不授予专利权的基本类型;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条件;理解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含义,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专利条件;掌握专利申请原则、申请日、优先权的有关规定,熟悉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了解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概念,弄清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掌握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含义、种类、条件;掌握专利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一节 专利权基础理论 一、 专利的词源意义 专利一词是从英文Patent翻译过来的,而Patent来源于拉丁文Patens,它可以理解成一份公开的文件。其原意是指由国王亲自签署的带有御玺印鉴的独占权利证书。 拉丁文Patens原始含义是衣服架 其名为文件,实为某种权利的象征。自1623年英国颁布了《垄断法》以后,英国在某些有关技术的文件上盖有英国专利局的印鉴,表明国家就某一项发明创造授予了垄断权。这种文件是一种敞开的证书,它不同于当时密封的一种证书。因此,专利是用官方通知的方式将授予发明的权利告知公众。 二、专利的三层涵义 1。从法律意义来说,专利就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垄断性的权利。 2。从技术发明来说,专利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即通常所讲的专利技术。在我国,这种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形式。 3。从保护的内容上看,专利是指记载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的图形或照片等公开的专利文献的总和。 4。从证明形式上讲,专利是指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 现代意义上的专利一词,从不同的角度讲,具有不同的含义。首先,从法律意义来说,专利就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垄断性的权利。其次,从技术发明来说,专利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即通常所讲的专利技术。在我国,这种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形式。再次,从保护的内容上看,专利是指记载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的图形或照片等公开的专利文献的总和。最后,从证明形式上讲,专利是指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 三、专利权的特征 (一)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法律赋予人们对其拥有的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权的特征 第一,专利权具有垄断性,亦独占性、排他性。 专利权是对世权,除专利权人为权利人外,其他人均为义务人。 对专利权来说,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时期或不同时期完成了相同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只能授予最先申请之人;发明创造一旦被授予专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第二,专利权具有公开性。专利权客体的公开是专利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前提条件和代价。专利申请人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程度公开其专利申请文件,再通过法定程序方可获得专利权。专利权要想得到社会的承认,必须向社会明示权利客体的具体范围。 第三,专利权具有法定授予性。专利权的取得,须通过法定程序,即专利申请人的申请、专利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授权、公告。 第四,专利权具有限制性。专利权的效力受到地域、时间、推广应用、强制许可等限制。 四、专利权的主体制度 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与范围 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对某项已被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专利权的人。 1。发明人或设计人 2。外国人可依法在我国申请和获得专利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或设计人及其合法受让人有权获得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和依法获得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共同发明人与共同设计人对同一项发明创造共同享有专利权;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有权依法获得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外国人可依法在我国申请和获得专利权。 与专利权主体易混淆的概念是专利申请权主体。所谓专利申请权主体即专利申请人,是指有权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的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及其合法受让人、共同发明人与共同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所在单位、外国人均可以依法成为专利申请权的主体。 二、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归属 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归属有以下情形: 1.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确定。专利权具有独占性,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人分别独立完成了相同的发明创造,且均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我国专利法采取先申请原则,即将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 对于共同发明或共同设计,则由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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