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第4章-诉讼参与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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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名言;
第四章 诉讼参与人; 第一节 诉讼参与人概述
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1.诉讼参与人必须参加刑事诉讼
2.诉讼参与人是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
3.诉讼参与人必须是公安司法人员以外的人 ;诉讼参与人的分类;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区别:
1.与案件的利害关系不同: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其他诉讼参与人则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参与诉讼的程度不同:当事人通常参与诉讼全过程,其他诉讼参与人则只参加诉讼的某些环节或某个环节;
3.对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结的影响力不同:
4.所享有的权利的广泛程度不同:;第二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
1、区分??标志
以检察院制作起诉书为界限,之前称“犯罪嫌疑人”
从起诉书开始称“被告人”。
2、区分的意义
提出正式的起诉才是确定“被告人”的前提
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将“犯罪嫌疑人”确定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区分是诉讼公正、民
主和文明体现;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重要的诉讼权利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联系: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是一项宪法权利,沉默权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具体权利;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是沉默权的宪法基础,沉默权是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具体化。
区别:适用的领域不同;
主体不同;
有权拒绝回答的内容不同。;美国法中的被告人权利;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义务;
第三节 被害人
一、含义
被害人是其人身、财产或其他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被害人作为当事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
被害人具有使犯罪者受到合法报应的愿望
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于大体相同的诉讼地位,也拥有许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拥有的诉讼权利(但不完全相同)
被害人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来源;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三、被害人保护方面现存的问题;国外刑事被害人补偿依据;第四节 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二)自诉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2、自诉人的诉讼义务; 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前述各类都是当事人,当事人都享有两项共同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和
委托他人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提供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三、法定代理人; (二)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和诉讼地位;四、诉讼代理人; (二)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五、辩护人;(二)辩护人的职责;【例题1】某案,被害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其诉讼代理人张律师经过调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是过失伤害。那么在继续接受被害人委托的情况下,张律师在代理词中的主要观点应该是什么:
A.以故意伤害作为其主要代理意见
B.以过失伤害作为其主要代理意见
C.既讲明被害人的意见,又讲明本代理人的意见,请法院判决
D.两种意见都不讲,请法院依法判决;【例题2】某案,被告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而其委托的辩护人刘律师则根据事实和法律,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那么,在被告人继续委托的情况下,刘律师在法庭中的主要辩护观点应当是什么:
A.以正当防卫作为其主要辩护意见
B.以防卫过当作为其主要辩护意见
C.既讲明被告人的意见,又讲明本辩护人的意见,请法院判决
D.要求被告人放弃自己的辩护观点,否则拒绝辩护;六、证人;(二)证人的特点; 七、鉴定人 ;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八、翻译人员;
第五节 单位参与人
一、单位犯罪嫌疑人、单位被告人
1、单位能否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双罚制:既罚单位又罚个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单位显然可以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单罚制:只罚个人,其前提是单位构成犯罪,因此单位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方式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代表单位出庭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同时被指控犯罪的,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代表单位出庭; 3、单位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二、单位被害人;诉讼参与人案例;诉讼参与人案例; 文某在下班途中遭魏某抢劫,刑事诉讼过程中,文某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A.如果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文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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