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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申请以旅游为目的的签证所需提交证明文件清单剖析.PDF

发布:2017-06-10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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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申请以旅游为目的的签证所需提交证明文件清单 • 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注意: 需为确认的往返 机票。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 未成年人 (18 岁以下): 学生证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 - 准假证明 -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 复印件一份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 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 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 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 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只针对中国公民)。 • 住宿证明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 旅行计划 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 行程单等) •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 3 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无需存款证明 在职人员: -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 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年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免责声明 请注意领事处可以在判定个人情况,在审查签证申请时,可要求个人提供以上没有提及的其他补 充材料。申请人被通知补充这些材料并不表示其签证就能够确保自动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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