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如何规避医疗护理风险幻灯片.ppt

发布:2019-03-04约9.36千字共12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目前,国内外对医疗风险的概念还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美国杜克大学的定义较为简单--“遭受损害的可能性”, 而国内则多指医疗 过程中的不良现象。 近期国内有专家做过这样的陈述:医疗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危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伤残的 可能性即为医疗风险。 而许多研究表明,医疗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并不都具有危害性, 只是因为医务人员对其认识不够,或者无法把握其出现的时机。 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王北京教授的表述更具法学意味:医疗行为带来的,或造成的,或实施以后发生的不确定因素, 导致对病人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即为医疗风险,这是一个或然的而非必然的结果。 医疗风险似乎早已引起业内重视。这方面最有影响力的研究论文是美国医学研究所(IOM)1999年公开发表的《犯错是人的本性:建立更为安全的医疗系统》报告。 医疗系统并没有人们所期望的那么安全,该报告所披露的一组数据如今被广为引用:全美每年有44,000~98,000人死于医疗差错,超过车祸、乳腺癌和AIDS,每年的经济损失达 170亿—290亿美元。 国内资料显示,我国的临床误诊率在30%左右,疑难病例误诊率达40%以上。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误诊误治研究会的调查报告显示,个别单病种的误诊率高达90%。 研究表明,临床诊断与病理解剖诊断的符合率大约是70%~80%, 而20%左右的患者在生前接受的临床治疗与所患的疾病几乎没有关系; 在医学水平、诊断水平、医疗设备不断进步的过程中, 临床误诊率不仅存在,而且必然保持着一定的百分比。“医疗有风险”已是不争 的事实。 每天世界上有数以百万计的病人,能安全、成功接受医疗服务,但亦有实证显示,尽管医疗专业人士努力地工作,仍有医疗事故发生,病人仍有受伤害的风险。 近年来医疗纠纷逐年 上升,社会普遍关注。 全国法院受理医疗损害案件2007年1.1万件,2008年1.38万件。 医疗风险既可以是对患者的伤害,也可以是医院为此遭受索赔 的代价,甚至使医 院丢失市场份额。 二、医疗护理风险概率 医疗行业是一项高科技、高难度的“高危作业”,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失败率,任何临床活动甚至是极为简单或看似微不足道的诊疗活动都带有或多或少的风险,再加上病人情况千差万别,病情变化多端, 而且许多疾病诊断、治疗、护理、转归受医学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不少检查、治疗、护理方法本身就带有一定危险性,在这种情况下,为抢救病人,医护人员就要承担一定风险。 由于诊疗、护理工作具有连续性、动态性、直接性和具体性,在工作中与病人接触机会多,出错的概率相对也高,常常牵涉到多个方面,包 括责任、技术、心 理、制度、管理 等诸多因素。 三、加强医疗护理风险识别 1. 医疗、护理行为的特殊性。 《执业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国家法律承认护士是具有护理行为能力的人,《护士条例》已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依法行使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 作为医护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应尽与医护相适应的注意义务、预见义务和风险规避义务。 医护人员在决定进行某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根据专业经验以及病人从中所获利益和潜在风险所占比例等因素作出评估。 如果预期的收益较风险 为大,则建议病人接纳 风险,实施相关治疗。 2. 医疗、护理行为侵袭性及系统因素。 任何一种医疗、护理行为都具有两重性,它包含着有益性和有害性两个方面。 给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