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456.1-2018 重大活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导则 第1部分:总则.docx
ICS03.120.20A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3456.1—2018
重大活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导则第1部分:总则
DirectivesforGuaranteedtestingofspecialequipmentforMajoreventsPart1:Generalprinciples
2018-12-29发布2019-01-29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7/T3456.1—2018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1
4.1基本原则 2
4.2检验机构 2
4.3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2
4.4制造单位 2
5检验准备 2
5.1授权部门 2
5.2检验机构 2
5.3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2
6检验实施 2
6.1资料审查 3
6.2现场检验 3
7问题整改 3
8出具报告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意见通知书 4
II
DB37/T3456.1—2018
前言
DB37/T3456《重大活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导则》分为九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电梯;
——第3部分:起重机械;
——第4部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第5部分:工业锅炉;
——第6部分:固定式压力容器;——第7部分:工业管道;
——第8部分:大型游乐设施;——第9部分:客运索道。
本部分是DB37/T345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部分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海滨、孙常亮、姜晖琼、李海波、张洪涛、翟越、许静。
1
DB37/T3456.1—2018
重大活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导则第1部分:总则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在山东省举办的重大活动中涉及的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的总体要求、检验准备、检验实施、问题整改和出具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工业锅炉、固定式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在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的管理与实施。其他活动的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重大活动majorevents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举行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国事活动、国际交往活动。3.2
保障性检验guaranteedtesting
针对重大活动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在《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对其安全性能等进行确认性、补充性的技术检验活动。
3.3
授权部门authorizationdepartment
授权开展保障性检验的省级或设区的市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3.4
重点保障的特种设备guaranteedspecialequipment
授权部门确定的场所、酒店等核心单位内的,需要重点保障的特种设备。
4总体要求
2
DB37/T3456.1—2018
4.1基本原则
4.1.1保障性检验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授权部门的
要求。
4.1.2保障性检验不能代替《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检验。
4.2检验机构
4.2.1从事保障性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经授权部门授权后方可开展保障性检验。
4.2.2保障性检验应至少有两名检验人员进行。从事保障性检验的检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按照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从事相应项目检验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出现过检验责任事故;
——检验重点保障的特种设备,应具有检验师以上资格;——经授权部门审核通过。
4.3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