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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调配合及服务措施
(1)协调配合
与委托人始终保持沟通积极,合作密切,目的共同,始终贯彻“提升委托人创造价
值的能力”的服务宗旨。
1)协助委托方对设计阶段工作进行协调
设计阶段是由多家单位和众多人员共同参与的,为了使这个过程能紧密结合、顺利
运作,必须进行有效的组织与协调。主要工作内容为:
①协助委托方协调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处理有关问题,使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②协助委托方处理设计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市政部门的联系,了解有关设计参数
和要求。
③协助委托方处理设计阶段各种纠纷事宜。
④协助委托方协调设计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⑤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政府部门和市政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批事宜。
2)积极与委托人沟通,创造良好和谐的执业环境。
①审核、咨询人员将就审核思路、审核范围、审核时间安排、审核计划的制定与实
施等问题在充分论证后与委托方进行沟通,保障审核在预定的范围内、预期的时间内完
成;审计配合与沟通。
②加强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审核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委托方要求定期向委托
方汇报审核进度及结果;重大问题及时形成专项报告请示委托方,并适时调整工作计划,
满足现场审核需要;对审核出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意见,不被动地把问题不负责任地
推向委托方。想委托人所想,急委托人所急,与委托人协调一致,密切合作。
③在出具最终审核报告之前审核人员汇总整体审核情况向委托方专题汇报,最后出
具最终审核报告送达委托方。
④坚持咨询服务和审核相结合,以诚信的咨询服务态度,良好的咨询服务手段,客
观、公正的审核原则,高水准的审核方法开展执业。通过与委托方的合作,做到咨询意
见诚恳合理,审核结论诚信公正。
3)建立一系列工作联系制度及考核制度
①建立定期与委托人联系衔接制。坚持在执行审核前,审核中,审核出初步结果时
定期向委托人汇报,杜绝因工作联系汇报不及时,衔接不到位出现地审核死角和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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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立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与委托人联系的衔接制。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经过谨慎性
原则分析而判断为重大问题的事项时,应及时就出现问题的事实,分歧的焦点,产生的
原因,解决的办法,委托人的风险等方面向委托人汇报,并充分尊重委托人意见,达到
共识。
③建立审核全过程与委托方配合制。由于委托方相关部门及人员直接参与工程建设,
熟悉工程实施情况,了解合同的谈判及制订过程以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及定价过程等。通
过与委托方相关部门及人员的积极配合,将有利于我们全面地把握工程造价的组成,更
有利于工程造价与工程实际情况相吻合。同时,委托人也能比较了解项目的审核动态,
及时指出他们认为值得关注的问题,从而促进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审核质量。
④建立咨询与审核全过程执委托人动性的考核制度。在项目的咨询与审核过程中,
将就各执业层次执委托人动性的实施情况,即认真主动的工作态度,认真主动的服务意
识,认真主动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主动承担责任义务和工作量的大小等进行考核。各执
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将责任推诿给委托方,不得把矛盾上交给委托方及主管部门,不
得将工作量推诿给第三方,以确保审核质量责任主体的落实。
4)协助建设单位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①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使经济控制与
进度控制相协调。
②协助建设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现场责任制,搞好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监督和质量验收,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不留隐患。
③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现场签证、工程联系单、费用索赔。
④协助建设单位加强施工材料和机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把机械设备和材料的消耗
降到最低。
⑤协助建设单位加强人员管理,从一开始就要选择素质良好、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