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2025年).docx
电气、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
电气、防雷、防静电安全治理制度/-AQ-0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根底工作,标准电气设备、电气运行和用电安全治理,避开各类电气事故、火灾爆炸和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国标/T33000-20)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理等的安全治理,承包商也应遵守本制度。
其次章:职责第四条:生产部负责组织编制电气设备年度检修理规划,对电气设备新建、改造的方案和初步设计进展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气设备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行使电气设备、电气作业安全监视治理职能,负责检查、监视车间电气设备使用、维护和检修理中的安全治理工作,组织进展防雷、防静电检测。
第六条:电工负责对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电气设备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对电气作业进展安全治理。车间对防雷、防静电检测进展现场协作。
第三章:运行安全第七条:在配电室和重要电气设备现场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展检查。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置、运行及检修理应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和标准。
第九条:电气设备必需有牢靠的接地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需完好。
第十条:移动式电开工具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移动式电开工具引线及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中间无接头,电开工具金属外壳牢靠接地;2、移动式电开工具、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开工具应装设检测合格的漏电爱护器;3、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开工具必需采纳防爆型;4、移动式电开工具电源线须架设在坚固的支架上,穿越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5、搬运移动式电开工具时,应先切断电源;6、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殊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急场所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十一条:电气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正确使用符合要求的电气工具,熟识触电急救方法,作业时穿戴劳动爱护用品。
第十二条:车间应每月对电气设备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汇报、准时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应按规定时间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展检测。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马上切断有关设备电源,然后进展灭火,并准时通知有关领导、治理部门和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制止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第四章:防雷第十五条: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爱护,但必需设防雷接地。
第十六条:可燃气体、油品、液化石油气、自然气凝液的钢罐,必需设防雷接地,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避雷针(线)的爱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2、压力储罐、丙类油品钢制储罐不应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需设防感应雷接地。
第十七条:钢储罐防雷接地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罐周匀称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宜大于30m。
第十八条: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当钢罐仅做防感应雷接地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
第十九条:安装在钢储罐上的信息系统装置,其金属外壳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配线电缆宜采纳铠装屏蔽电缆,电缆外皮及所穿钢管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
其次十条:甲、乙类厂房(棚)的防雷,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厂房(棚)应采纳避雷带(网)。其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匀称对称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8m。网格不应大于10m10m或12m8m;2、进出厂房(棚)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所穿钢管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厂房(棚)外侧应做一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爱护接地装置及避雷带(网)接地装置合用。
其次十一条:丙类厂房(棚)的防雷,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平均雷暴日大于40d/a的地区,厂房(棚)宜装设避雷带(网)。其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间距不应大于18m;2、进出厂房(棚)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所穿钢管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厂房(棚)外侧应做一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爱护接地装置及避雷带(网)接地装置合用。
其次十二条:装、卸甲B、乙类液体的鹤管和装卸栈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