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的心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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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的心得
近年来,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多,酒精正在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酒后驾驶的认定标准,细化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的惩戒力度。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将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人民日报》 8月12日)XX县在花木大世界门旁拉来了一条大标语,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十五日。
杭州向左,天堂向右。近来一连串恶性-交通肇事血-案,让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如此认真地思考;酒后驾车;,它已经越来越和每个人的生命息息相关,越来越和社会的公共安全融为一体。无论是管理部门的自我检视、积极行动,还是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将酒后驾驶罪纳入刑法的公民建言,这种公力与私力救济的互动,都说明如何面对汽车社会的善治之路已经启程。
在这一互动中,加大惩戒力度、修订制度成为最大呼声和共识,这一思路是对的。汽车社会来得太快,而国民安全、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制度建设太慢。无论是立法调研、修订和细化标准,还是将酒后驾驶罪纳入刑法,都是很好的思路和政策取向,也能很好地弥补不足。但这种;制度创新;是否真的那么不可或缺?
答案是否定的。正如有评论所言:;现行关于醉酒驾车的处罚规定mdash;mdash;处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mdash;mdash;不可谓不严厉,只要被查处,就足以让司机感到为喝酒付出这样的代价不值得,感到后悔从而引以为戒。;(《嘉兴日报》8月10日)但除却血-案发生后一阵风般的运动式执法会揪出一批;倒霉蛋;,这已足够严厉和具有震慑力的制度资源在平日基本上被闲置。
笔者所在城市也正处在 ;严查;期间,由于;风声太紧;,很多朋友、同事包括单位的司机,最近都不敢喝酒了,因为大家都会算这笔账:为了几杯酒而处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 2000元罚款,太犯不着,不值得。大家还有一个心照不宣的想法:为期两个月的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风头一过,小酒照喝,小车照开。显然,按民间这种逻辑,如果仅是运动式执法,仅有几个;风头;,违法被发现的概率如同中彩票甚至小到接近于0,那即使酒后驾车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纳入刑法,又能怎样?将来还不是可能又被束之高阁?
;酒后驾车;的治理困境,让人很容易想起;钱穆制度陷阱;。中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在分析中国历史时指出,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变成了病上加玻越来越繁密的制度积累,往往造成前后矛盾。这样,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越容易失去效率。
无论是将醉驾者纳入银行不良记录,还是将酒后驾车纳入刑法,从根源上看,这些其实都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但无论是旧制度还是新制度,如果落不到实处,最后还是一个不存在的零,其后果只能是无端增加制度成本、浪费政策资源、失去效率,掉进所谓;钱穆制度陷阱;而难以自拔。
制度不是越多越好,关键在于管不管用。一出问题就另起炉灶,现有政策空间和制度资源真的已经对酒后驾车无能为力、束手无策吗?现有制度资源的效力真的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力不从心了吗?如果不是,那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将现有制度资源用足用好,而不是动辄另起炉灶。治理酒后驾车如此,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治理活动,亦然。
篇一:;酒后驾驶;整治活动总结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启动仪式。信丰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公安部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168人次,出动警车56车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XX份,受教育人数16000余人。
一是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大队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在大队门前开展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班子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二是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当天,大队邀请了县电视台、县报社记者,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游走字幕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形成了新闻媒体宣传高潮。
三是深入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广场、餐饮酒店较为集中的路段,通过发放《致驾驶人的一封信》、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图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装备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口醒目处,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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