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6_T 014-202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丹东板栗.pdf
ICS67.080
CCSX24
DB2106
丹东市地方标准
DB2106/T014—202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丹东板栗
2023-12-15发布2024-01-15实施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06/T014—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17924《地理标志
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发家岭板栗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丹东市发家岭板栗专业合作社、辽宁发家岭板栗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刘芳、张勇、回瀛瀛、何明哲、张凤翔、杨柏威、黄森、方玮、李海霞、张明贵。
本文件系首次发布。
I
DB2106/T014—202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丹东板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丹东板栗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丹东板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H/T1029板栗
LY/T1337板栗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LY/T1674板栗贮藏保鲜技术规程
NY/T1778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
SN/T0875进出口板栗检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H/T1029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丹东板栗
在本文件规定的保护范围内,按照板栗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并达到相应质量要求的辽栗10号、辽栗23
号、丹泽、利平、大峰、9113、有磨、国见、土60、金华新鲜板栗果实。
4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丹东板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丹东板栗”证明商标批准范围,
即东港市、风城市、宽甸县、振兴区、振安区和元宝区行政区域,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3°22´至东经125°
41´;北纬39°43´至北纬41°09´之间。
5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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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06/T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