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研制技术要求2016.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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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研制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用于指导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研究和制备。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供国家法定药品标准中药品的
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测试用,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
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给供试药品赋值或鉴别用的物
质。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应具备稳定性、均匀性和准确性。
根据其类别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分为标准品、对照品、
对照提取物、对照药材和参考品。对于不同类别的标准物质,
其制备、标定和贮藏等均有不同的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药品标准物质的特性应具有稳定性、均匀性和准确性。
稳定性是指标准物质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和环境条件下,其特
性量值保持在规定范围内的能力 ;均匀性是指标准物质的一
种或几种特性具有相同组分或相同结构的状态;准确性是指
标准物质具有准确计量的或严格定义的标准值(也称保证值
或鉴定值),当用计量方法确定标准值时,标准值是被鉴定
特性量之真值的最佳估计,标准值与真值的偏差不超过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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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
除了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标准物质还应符合以下要
求: (1 )可获得性:应有生产企业或研制机构能可持续提
供原(材)料 ;(2 )适用性: 应与相应国家药品标准的使用
要求相一致。
二、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分级与分类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共分为两级:
一级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具有很好的质量特性,其特性
量值采用定义法或其他精准、可靠的方法进行计量。
二级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具有良好的质量特性,其特性
量值采用准确、可靠的方法或直接与一级标准物质相比较的
方法进行计量。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共分为五类:
标准品,系指含有单一成分或混合组分,用于生物检定、
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效价、毒性或含量测定的国家药品标准
物质。其生物学活性以国际单位(IU )、单位(U )或以重量
单位(g ,mg ,μg)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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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品,系指含有单一成分、组合成分或混合组分,用
于化学药品、抗生素、部分生化药品、药用辅料、中药材(含
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生物制品(理化测定)等检验及
仪器校准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对照提取物,系指经提取制备,含有多种主要有效成分
或指标性成分,用于药材(含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鉴
别或含量测定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对照药材,系指中药材粉末 ,用于药材(含饮片)、提
取物、中成药等鉴别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参考品,系指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
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或指用于定
量检测某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如用于麻疹活疫苗
滴度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其效价以
特定活性单位表示。
三、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研制
(一) 标准品
1、品种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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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品标准修订和颁布提出的使用要求(品种、用
途) ,确定需要制备的新品种,或一个批号分发完成后须更换
批次制备的品种。
但对于新建立的生物标准品品种的确定应遵循WHO 建
立生物标准物质的三个条件:
1 )具有明显的医学价值和发展前途的新品种,并已有
生产单位生产,其效价和安全性的评价必须用生物测定方法
或理化测定方法。
2 )在生物试验或诊断试验中所用的对照品,必须通过
标准物质校正。
3 )在医学研究和临床诊断中,需用生物测定方法表示
被测物的质或量,且这些数据需要相互比较。
2、候选标准品的制备工艺
候选生物标准品的来源各不相同,包括合格的疫苗、人
的血液、尿液等生物材料、基因工程产品及实验室培养物等。
生物标准品的制备一般要经过分装、冻干及熔封等工艺 ,经
质量检定合格后,精确分装,精密度应在±1%以内。需要干
燥保存的标准品应在分装后立即冻干和熔封。除另有规定
外,冻干的标准品水分含量应不高于3.0 %。标准品的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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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和熔封过程,应保证对各安瓿间效价和稳定性的一致性
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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