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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海景大道-海滨大道)段
设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JHGSSJ2017-02
招标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五章 设计技术要求 6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海景大道-海滨大道)段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4】411号批准建设,由于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海景大道-海滨大道)段已被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线位规划(公路编号G0211),需按照规划起终点进行建设,即项目建设终点需由海景大道向东调整至海滨大道(长约6公里)。该项目已列入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市审批办等部门联合会签的天津市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项目,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筹措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40%、贷款6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滨大道)工程西起荣乌高速公路,沿独流减河向东,止于海滨大道,建设线路总长约36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
本次招标的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海景大道~海滨大道)段工程位于滨海新区,为新建工程。项目起点为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的海景大道立交处,路线大致为东西走向,终点至津石高速公路与海滨大道高速公路相交节点设置互通立交后,布设主线收费站,然后与南港工业区内部道路衔接,终点止于海港路,路线总长6km(K31+000~K37+000)。技术等级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7.5米,路基挖方62.4千立方米,路基填方52.4千立方米。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1座、中桥1座,互通立交1处,分离立交1处,收费站1处,工程占地964亩。
本次拟对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海景大道-海滨大道)段设计实施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设计范围包括该路段内除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外的所有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含收费站和停车区土方及广场路面)、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及罩棚、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
2.3 设计周期:
自签订设计合同书之日起60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60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公路行业(公路和特大桥梁)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近五年具有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6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地 址:邮 编:邮 编:联:电 话:传 真:联系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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