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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用高压氧
质量控制手册
广东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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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2.广东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1)高压氧科(室)准入标准
(2)高压氧科(室)医疗质量控制
高压氧科(室)日常护理工作规则
高压氧治疗并发症处理规则
氧舱应急情况处理规则
(3)高压氧设备安全管理
氧舱设置
氧舱的安全与管理
氧舱查验制度
氧舱对压缩空气和氧气的要求
(4)高压氧治疗终末质量控制
3.附录
(1)高压氧科(室)管理制度
(2)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职责
(3)高压氧治疗适应证和禁忌证
(4)高压氧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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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高压氧质控实施办法
1.每2年定期组织一次医用高压氧质控学习班。
2.设立广东省医用高压氧质控中心咨询电话,接受各医院医用高压氧质控方面的咨询。
3.每2年出版一期《广东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通讯》,分发到全省各医院。
4.每年组织召开质控中心委员会议,对全省的高压氧科(室)进行工作检查(每2年1次),
对全省各医院高压氧科(室)进行质控评估,评估结果向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书面汇报,并反
馈到各医院。对评分合格者予以表扬,对评分不及格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定期复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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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为加强我省高压氧医疗的质量及其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我省于2004年2月成
立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简称质控中心)(湘卫医处函20046号),中心由湖南省卫
生厅医政处直接领导。根据GB12130-2003《医用高压氧舱》,卫生部、劳动部1996年颁发
《医用高压氧舱临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1999年颁发的《医
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和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发布的《医用氧舱临床使用安全
技术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估办法。
高压氧科(室)准入标准
(一)人员准入
1.高压氧从业人员和其他临床专业工作人员一样,要求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高压氧科(室)应严格按表1要求进行人员配置
表1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配备表
舱型医师护士技术人员
氧气加压舱婴幼儿舱专职或兼职1名专职1名兼职1名
(单人舱)成人舱专职或兼职1名专职1-2名兼职1名
小型多人舱专职1名专职1-2名兼职1名
空气加压舱
中型多人舱专职1-2名专职2名专职或兼职1名
(多人舱)
大型多人舱专职2名专职2-3名专职1-2名
3.各地州市拥有18人以上大型高压氧舱的医院要成立单独的高压氧科,并按本要求配
置好医、护、技工作人员。
4.高压氧科(室)从业医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