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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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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SF/Z JD0103004-2011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 2011-03-17 发布 2011-03-17 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 SF/Z JD0103004-2011 目 录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定义 1 3 鉴定原则 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检查 4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实验室及鉴定人员的规范要求 15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程度分级标准 16 附录D (参考性附录)眼外伤法医鉴定检验结果记录单(范本) 18 I SF/Z JD0103004-2011 前 言 制定本技术规范的依据包括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 安部于1990年9月29日颁布实施的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90年4月2日颁布实施的法 (司)发[1990]6号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GA/T 14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由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1866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 布,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618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 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由公安部发布的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A/T 52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美国医学会)编著的《Guides to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Fifth Edition)(《永久性残损评定指南》第5版)。本指南还参考了 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文件(包括:《视网膜电图国际标准》、《图 像视网膜电图国际标准》、《临床眼电图法国际标准》、《视诱发电位法国际标准》)。 本技术规范运用医学、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学检验、鉴定的实践而制定,为眼外伤后视觉 功能障碍的法医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统一的方法和标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D为参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夏文涛,刘瑞珏,朱广友,范利华,翁春红,陈捷敏,刘夷嫦。 II SF/Z JD0103004-2011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 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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