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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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二标段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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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二标段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嘉兴市南湖区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建设工程二标段单位工程验收
监
理
工
作
报
告
嘉兴正信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南湖区七星镇、新丰镇、凤桥镇。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微灌1431亩,改建渠道31750m,新建渠系建筑物589处,改建两用泵站1座,改建灌溉泵站20座,改建排涝泵站29座,新建机耕桥4座,清淤2607m,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及其他项目。本标段概算投资约1702.32万元。
南湖区新丰镇灌区改造:本区块内改建灌溉泵站15座,改建渠道12438 m,新建渠系建筑物151处,新建机耕桥2座,新建生态护岸40m,河道清淤876m。
南湖区凤桥镇灌区改造: = 1 \* GB3 ①、凤桥镇大星村区块内改建排涝泵站3座,改建灌溉泵站3座,改建渠道2579m,新建渠系建筑物54处,新建机耕桥2座。 = 2 \* GB3 ②、凤桥镇庄史村区块内改建灌溉泵站1座,改建渠道1461m,新建渠系建筑物34处。 = 3 \* GB3 ③、凤桥镇三星村区块内改建排涝泵站25,改建灌溉泵站1座,更换排涝泵站水泵1座,改建渠道8909m,新建渠系建筑物139处,河道清淤1731 m。
南湖区七星镇灌区改造:本区块内改建灌排两用泵站1座,改建渠道6363m,新建渠系建筑物59处。
南湖区七星镇博山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本区块内新建节水管道1431亩,新建微灌泵站12座。
2、工程投资:1605.0018万元(投标合同价)
3、工期:合同工期:4个月。
4、质量要求:合格。
5、各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嘉兴市南禹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绍兴市第一水利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嘉兴正信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2、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范围:
本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范围为“嘉兴市南湖区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二标段”,即1个单位工程,36个分部工程。
二、监理规划
2.1、监理目标及监理组织
通过第一次工地例会和监理交底,明确和建立开工申报、材料及构配件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签证、工程例会和协调、工程信息管理等多项监理工作制度。
2.2、监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工期控制目标:按照工期目标,控制工程按期完工;
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合格工程量计量审核签证、工程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合同管理目标:严格按合同文件进行合同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督促施工安全措施到位,确保工程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3、监理组织机构的设置
为确保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组建“嘉兴正信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区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监理部”,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邓华军为全权负责人;沈松华、刘合、王飞担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何文江、包幸丰、赵扬、徐敏捷为监理员、见证员,负责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2.4、完成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招标工程量
实际完成工程量
一
新丰镇灌区改造工程
1
灌溉泵站
座
15
15
2
改建渠道
m
12438
10149.5
3
改建渠系建筑物
座
151
306
4
新建机耕桥
座
2
2
5
新建生态护岸
m
40
40
6
河道清淤
m
876
876
二
凤桥镇灌区改造工程
1
改建泵站
座
34(1座换水泵)
34(1座换水泵)
2
改建渠道
m
12949
14076
3
改建渠系建筑物
座
227
223
4
新建机耕桥
座
2
2
5
河道清淤
m
1731
1731
三
七星镇灌区改造工程
1
改建泵站
座
1
1
2
改建渠道
m
6363
5593.5
3
改建渠系建筑物
座
59
73
四
七星镇高效节水灌区
1
高效节水管道
亩
1431
1431
2
高效节水灌区泵站
座
12
12
三、监理过程
3.1、监理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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