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入党程序简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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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入党程序简图
??????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内容说明如下:
1、递交入党申请(申请人)
申请书基本内容:
(1)对入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2)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3)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建立登记名册(党支部)
(1)建立申请入党人员登记卡
(2)制定培养计划
(3)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1)审阅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材料
(2)同申请人谈话
(3)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4)确定培养联系人
(5)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
个人基本情况由入党积极分子填写;
其他栏目由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填写。
5、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
主要收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情况、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材料。
6、培养教育考察(支部、小组、培养联系人)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
(2)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交任务、压担子;
(4)指导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
7、定期考察(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1)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2)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鉴定,分别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内。
8、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
(1)采取个别访谈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群众意见;
(2)一般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分析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9、确定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推荐;
(3)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不设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10、政治审查(党委、党支部)
(1)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进行必要的函调、外调;
(2)了解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情况;
(3)形成现实表现、政审综合材料。
11、组织培训(党支部、党委)
(1)党委组织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填写培训登记材料或证书。
12、发展对象公示(党支部、党委)
(1)党支部在征得上级党委同意后,将近期发展的对象进行公示。
(2)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单位职务、简历、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等。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和处理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查。
13、报党委(党工委)审查(党支部、党委党工委)
(1)向党委(党工委)呈报接收新党员综合报告;
(2)应附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培训材料及公示情况。
14、预审(区委组织部)
(1)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经基层党委审查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门预审;
(2)预审内容:手续是否完备,培养考察材料是否齐全,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15、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党支部)
(1)同申请人谈话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规范。
16、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党支部)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发表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申请人培养过程、政审情况及支委会意见;
(4)大会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5)申请人表明态度;
(6)大会表决(举手或无记名投票),作出决议。
17、填写支部决议报党委审批(党支部)
(1)基本内容:申请人主要优缺点;政审情况表决情况(应到和实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同意、不同意、弃权人数,表决形式,通过决议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上报党委审批;
(2)设党总支的单位须经总支签署意见。
18、党委(党工委)指派专人谈话
(1)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2)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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