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讲座及论坛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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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讲座及论坛管理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讲座及论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针对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讲座及论坛的举办,以及培养研究生素质和能力,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所有举办或参加高水平学术讲座及论坛的研究生,包括交流进修、接受访问学者等形式的学术活动。
二、宗旨
本管理办法的宗旨是促进研究生的多方位、多层次学术交流,增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加强研究生的责任意识,推动研究生的整体素质提升。
三、举办形式
1.学术讲座:包括邀请国内外权威学者讲座、研究生自主举办学术讲座等。
2.学术论坛:包括开展国内外知名学者交流论坛、研究生开展专业领域学术论坛等。
四、组织实施
1.单位组织实施:本校各学院、研究生院和科学技术处对学术讲座及论坛的组织实施负责,主要参与人员由学院或者研究生院派出。
2.领导小组:统一由本校教务处、副书记、科技处副处长,按单位派出主持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学术讲座及论坛。
3.指导小组:由本校教务处领导担任组长,和副书记、科技处副处长、教务处副处长、拟主讲人、学院副院长或研究生院副院长担任参与人员指导学术讲座及论坛的筹备和实施工作。
五、内容规范
学术讲座及论坛的内容应在学院、研究生院和科技处的领导小组公开流通,由指导小组审核后正式公布,组织实施。学术讲座及论坛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课题介绍;2)安排活动日程;3)主题内容;4)组织实施;5)活动材料准备等。
六、程序审批
学术讲座及论坛在开展前,由学院、研究生院和科技处分别负责审批后提交到学校,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后统一公布和宣传,并对邀请的外部嘉宾进行统一登记。
七、组织者责任
1.活动组织者应妥善安排讲座及论坛的宣传、财务、食宿、交通、安保等工作;
2.确保学术讲座及论坛的有序进行;
3.组织者应做好签到、评估等工作;
4.组织者在讲座及论坛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反映听众意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5.组织者应负责建立活动报道、活动照片的档案;
6.负责落实评价机制,定期收集统计教学讲座及论坛开展情况,并及时反映给本校;
7.负责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反馈。
八、成果
完成学术讲座及论坛的组织实施, 组织者应做好成果总结, 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反馈相关信息, 以便推动学术讲座及论坛的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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