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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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材料设备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保障项目建设需要。适用于本项目的甲供(甲购)、甲定、甲
施工单位合同范围的自购设备、材料。
建设单位是项目材料设备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设计单
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材料设备采购部门有针对性的制定材
料、设备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责
任人。监理单位负责设备进场验收的开箱旁站、见证取样,验
收程序的实施与检测、检验。施工单位参与验收,对于完成验
收的设备材料接管、封存;承担直接接转材料设备的保管、维
护责任。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单位必须依照
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程序(见附件一),
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证明,材质报告等文件的原
件。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
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
实物与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领导
汇报。材料、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
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
道工序施工。
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检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检测
发现主要设备存在设备缺陷,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或
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工程设备部门根据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和商务部收集的标的
样品,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现场验收。依据设计要求,
设备、材料若有变更、代用,应严格履行变更、代用手续,并
在进场验收前完善该手续。
7.1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混凝土、砖瓦、管材、电缆等。
验收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7.1.1材料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文件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和规定;
7.1.2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实验记录或材质化验单等必
要的技术文件;
7.1.3材料应按照定货合同的规格、数量及供货范围要求
进行验收;
7.1.4材料应保持包装完整,如有损坏应及时处理。
单位、供货单位参加,必要时请设计部门参加。
7.3验收时应对存在的缺件和缺陷问题做出记录,并经过
共同研究后做出纪要,明确责任,落实处理办法、费用和时间
要求。
7.4当有关各方在验收时对材料缺件、缺陷、数量、质量、
技术标准、处理方法与供货单位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建设单
位主持,组织各有关方进行讨论予以解决。
7.5对于需要直接移交施工单位的材料,应及时办理移交
登记手续,并进行封样及入库封存(或在施工现场封存)、登
记入档,建立领用登记。
7.1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包括特种钢材、水泥、焊条、高
强螺栓等。这些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
化验单。在施工单位使用前,必须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复验,并
经主管监理工程师复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7.2材料质量抽样、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程
和规定。对于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进
行见证取样复验,并按照合同采购总量的1%(不少于一组)
料进场使用前的验收要求。
7.3材料和设备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见
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
设备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也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7.4用于重要结构、工艺管道防腐构造等并在现场配制的
材料,如高强混凝土、设备安装二次浇灌沙浆、防水材料、防
腐蚀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配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并
经施工单位质保部门同意,且必须经主管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
位代表的同意方可使用。
7.5工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构件和配件必须有厂家批号和出
厂合格证。对于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制品,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查。如果出现运输等
原因引发的问题,必须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措施或经处理同意
后才能使用。
在供方代表的参加下,XXX共同检验,并应取得供方代表和
商检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现场的开箱验收程序与国内供应
的材料相同,且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记录
8.1主要设备质检流程图
8.2主要材料质检流程图